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3年9月11日开始对区卫健局党委(区计生协会)、及其下属医疗机构和区发改局党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常规巡察,为期1个半月左右。日前,区委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被巡察单位 |
区卫健局党委(区计生协会)及其下属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院、嵩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沧街道石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区发改局党组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陈 晖 副组长:方学文 |
组 长:黄国庆 副组长:钟艳庆 |
巡察组驻址 |
海沧区滨湖一里208号希尔顿逸林酒店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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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
18150073719 (8:00-18:00) |
18150073725 (8:00-18:00) |
举报箱位置 |
1.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一楼北侧; 2.海沧区海裕路198号海沧区公共卫生大楼大门口进门右侧; 3.海沧区兴港一里198号石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门口进门右转处; 4.海沧区坪山南里88号石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桥南分中心大门口进门左侧; 5.嵩屿南二路118号嵩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签小厅; 6.慈济一里105号嵩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沧江新城分中心大门口进门左侧; 7.海沧区新景西三路8号新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大厅进门右侧; 8.东孚大道3001号东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门口西侧(靠收费处)。 |
1.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一楼北侧; 2.海沧区政府主楼东侧二楼楼梯拐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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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1.厦门市邮政专用26328号信箱; 2.hcxc18150073732@163.com。 |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海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海沧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60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