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部署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级高素质农民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生源组织工作的通知》(闽农科教﹝2024﹞1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5级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继续教育生源组织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4﹞74号)(附件1)精神,今年继续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选送一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以及乡村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到相关涉农院校接收继续教育。现就生源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本科学历继续教育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推荐名额为1名以上,在福建农林大学开展高素质农民本科学历继续教育试点工作,开设园艺、农村区域发展、茶学等3个专业,学员统一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附件2)。
(二)专科学历继续教育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推荐11名符合条件人员,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3所院校,参加园艺技术、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畜牧兽医等8个专业进行继续教育(附件2)。
二、报送要求
请有意向报名的学员填报《高素质农民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学员报名表》(附件3),《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继续教育学员报名表》(附件4)。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福建省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相关材料于8月9日前报送我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235室、陈伟冰 0592-6084072)。我局将按自愿、择优的原则,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附件:
1.高素质农民本科、专科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学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高素质农民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学员报名表
3.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继续教育学员报名表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