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海沧区商贸企业鼓励连锁经营奖励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时间:2024-10-14 16:19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海沧区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厦海政规〔2023〕4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始受理2023年鼓励连锁经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支持做大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大型超市当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按其当年度零售额增量的5‰给予奖励。

  (二)壮大零售企业连锁经营

  鼓励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在区外开设门店,区外销售额归集我区的,按照其区外门店销售总额的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200 万元。 

  二、申报材料

  1、海沧区鼓励连锁经营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2023完税证明原件(税务窗口或自助打印,盖税务章);

  4、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审批通过后提交收据。(收据后面标注开户行、开户名、开户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海沧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主楼三楼工信局1357

  联系电话: 6896917  

  附件  海沧区鼓励连锁经营奖励资金申请表。

  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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