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海沧区人社局 时间:2025-04-03 11:5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安排,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23日,市委区级交叉巡察三组对海沧区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海沧区人社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研究并制定《中共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区级交叉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三单合一”的整改台账,做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人社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班子成员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11场次,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巡察整改期间,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0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每周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地毯式”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是最大民生”的重要论述有差距,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政策不到位,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劳动安全等工作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专题会议推动部署。牵头推进召开区专题会,形成任务清单。2024年12月16日,分管区领导召开海沧区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专题会议,区级30个部门参会,调度工作进展,研究部署全区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重点工作。二是加强权益保障及职业伤害劳动安全宣传引导。2024年3月召开新就业形态“两指引、一指南”宣讲暨“益鹭保”职业伤害保险推介会,现场进行权益保障政策解读以及职业劳动安全防护宣传,辖区共16家新就业形态企业,40余位员工代表参加。全年利用人社讲堂围绕新业态职业技能培训、参保政策、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延迟退休政策等内容开展惠民政策宣传3场。利用网络平台累计发布6条新就业形态宣传信息,依托机关电子屏等常态宣传新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利用下企业加强线下宣传。三是实地走访调研。2024年以来区人社局主要领导带队,先后走访调研娘子军家政、厦门市物流协会、云创直播小镇、渐美村零工驿站等新就业形态单位,了解新就业形态企业及劳动者实际情况,宣传新政策新法规。四是搭建权益保障平台。先后设立海沧区劳动争议调裁诉协同中心、海沧区劳动争议一站式解纷中心、厦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海沧分中心,方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近就快一站式维权。五是加强职业培育促进技能提升。设立线下零工市场(新阳人力资源市场)和渐美、贞庵、山边3个零工驿站,并积极推广线上“厦门零工市场”小程序。截至2024年12月底,依托新阳人力市场(海沧区零工市场)召开各类招聘活动252场,提供岗位6.48万个,服务群众19.93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63万人;新阳人力资源市场推广线上“厦门零工市场”小程序2022人(已实名);依托渐美村、山边社区、贞庵村零工驿站,求职人员信息采集2240人,岗位信息采集发布2172条,登记用工企业222家次,实现供需双方匹配对接成功数为156人;海沧零工驿站推广线上“厦门零工市场”小程序2843人(已实名)。打造具有“宝妈”特色的“妈妈港”零工驿站——家门口技能学校,该项目在全国第三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中获得优秀案例三等奖。依托重点群体项目制培训、马兰花创业培训等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培训服务。六是推动职业伤害保险参保扩面。商业保险方面,推广职业伤害保险“益鹭保”项目,截至2024年12月底海沧区累计参保3.9万天次。工伤保险方面,根据政策规定,2022年以来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够单独参保工伤保险的群体仅限邮政基层快递网点人员,目前该群体参保人数已从2022年的209人提升至2024年的269人,实现该群体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是最大民生”的重要论述有差距,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效果不佳,存在项目设置不合理、培训对象有偏差、完成率低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控制培训项目设置。全区新开展的项目制培训班的工种和培训机构全部在市文件公布的目录范围内。严格控制烘焙、饮品等生活类培训班次,通过政策调整,将培训承办主体扩大至机构,深入辖区企业拓展培训品类,将人工智能AI标注师、叉车项目培训引入企业,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2024年,共培训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养老护理员等共计144人次,其中从事与培训工种相关行业或岗位的有70人次。二是严格核查培训对象。2024年,走访村居和企业53家次,召集18家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座谈,组织各街道培训负责人召开任务分工和推进会、下社区进行培训政策的宣讲解读,建立区劳动就业中心、村居、企业、培训机构三方联审机制和培训数据库,方便审核人员对参训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查重,杜绝出现重复培训等问题出现,在新开展的培训中已核查并退回不符合条件人员8人次,2024年未发现对不具备就业能力残疾人和已退休人员进行培训的问题。三是加强工作统筹,保质保量完成指标。2024年,共完成培训48期1481人次,超额完成市任务指标;完成乡村振兴23期748人次,超额完成市任务指标。培训指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43.4%,位列全市第二。四是开展谈话教育。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广大劳动群众大胆创业” 的重要论述有差距,创业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举办政策宣讲会和创业主题活动。2024年9月29日,联合市就业中心在洪塘村举办了创业指导专家进乡村主题活动。2024年10月15日,针对创业新政策出台实际,邀请上级业务骨干为全区79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解读。2024年12月10日,为全区78名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创业工作人员开办了优质创业项目培育训练营。二是提升政策兑现效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市人社局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数据共享机制,深入创业基地、街道向近五年内创业的4000家商户开展政策宣传。三是积极做好补贴的审核发放。2024年,共发放创业补贴96人次28.38万元,数量和金额均超过过去四年总和。其中2024年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9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10.5万元,补贴金额提升至全市的7.57%、16.28%。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调整更新,我区贷款申请2人,全市贷款申请29人。申请贷款人中,我区成功贷款1人,全市成功贷款7人。

  4.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广大劳动群众大胆创业” 的重要论述有差距,优质项目少。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2024年,共有13人申报大中专毕业生省级创业资助项目,但未获得补助。为了推动此项工作:一是组织创业政策宣传和交流活动。对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中的119名自主创业对象,逐一进行创业情况回访和政策宣传。2024年9月29日,联合市就业中心在洪塘村举办了创业指导专家进乡村主题活动,2024年10月15日,邀请上级业务骨干为全区79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开展创业项目培育主题活动。2024年12月10日,邀请创业指导专家,为全区78名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创业工作人员开办了优质创业项目培育训练营,进行了创业政策宣传推介,开办了优质创业项目评选专题讲座,现场为3家创业孵化基地进行了“就业创业服务站”授牌,2名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代表与创业指导专家签订了一对一帮扶协议。

  5.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广大劳动群众大胆创业” 的重要论述有差距,创业培训工作有短板,对创业培训重视不够、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2024年,海沧区早谋划、早部署,于2024年1月8日开展全市第一期马兰花创业培训,全年共开展6期156人次,其中,在海沧街道开展2期47人次、嵩屿街道1期23人次、新阳街道1期30人次、东孚街道2期56人次,超额完成培训任务指标。二是增强创业培训队伍实力。由系统从师资库内选派优秀创业导师授课,强化师资力量,增加2家优质培训机构充实到海沧区马兰花培训队伍,提升了培训质效。三是加强创业实践指导。组织马兰花参训学员参访创业成功企业,学习借鉴成功经验,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并聘请创业指导专家加强后期指导。经后期跟踪回访,2024年培训人员中目前共有29人次实现创业,带动就业97次。

  6.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部署有差距,东西部劳务协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企业调研,服务员工。2024年劳动就业中心组织工作人员6次到企业开展调研、员工谈心、解决员工困难。二是组织企业岗位征集和现场招聘会。2024年向泾源县分4批次推送710个工作岗位。组织6家(次)企业赴泾源县开展现场招聘会。三是做好人文关怀。组织用工企业赴泾源县,走访慰问优秀员工家属;陪同泾源县领导到诚明慰问员工,鼓励员工安心工作,让泾源县务工人员在海沧区企业稳得住、留得住。四是及时兑现奖补。2024年,宁夏籍85名员工实现稳定就业,其中泾源县37人。累计发放奖补31.9万元,完成省市区下达目标任务。

  7.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部署有差距,困难人员帮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积极做好就业困难政策培训和宣传。2024年9月27日,组织全区87名工作者进行了就困、灵活就业政策宣讲和系统操作培训。2024年10月22日,召开街道就业工作座谈会,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等工作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座谈。二是积极推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多措并举,2024年我区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46人,完成目标进度105.9%。三是积极推动公益性岗位征集。2024年,进行公益性岗位摸底,与海沧城建、海投等国有企业以及街道共征集公益性岗位103个。因2024年厦门市公益性岗位政策调整,允许开发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公益性岗位但目前规程、系统暂未调整,待上级业务部门完善后,我们将积极开发此类公益性岗位。街道、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普遍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不属于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2024年,我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为零。

  8.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部署有差距,社保基金使用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部署追缴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追缴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了职责分工,梳理并健全社保工作机制3项。二是开展谈话教育。2024年9月26日对推进追缴工作不力的1名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和编外辅助人员以权谋私问题专项整治活动,2024年11月29日,我局第三党支部以《以案为鉴知敬畏,防微杜渐守底线》为内容,进行了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党课交流学习,筑牢支部党员思想防线,专项整治期间提炼形成民生事例5个。四是大力开展追缴工作。对违规多领取养老、失业保险的人员,逐人致电65人次,发送催还款短信16条,寄送《通知书》18份、《通知函》2份,会同街道、村居开展上门追缴8人次。截至2025年1月17日,完成追缴13人,追回251568.23元。(其中7人全额还款78615.3元,6人受就业状态、家庭经济、年龄等实际困难影响,按政策要求申请分期还款)。

  9.落实人才工作有短板,聚焦海沧产业特点汇集高精尖人才工作有弱项。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积极实施“全面建设国际一流人才湾区”行动方案,加强产业人才集聚。一是搭建校企连接平台。组织全国百校厦门访企拓岗、“鹭引五洲 博创未来”首届海外名校博士厦门行活动,70位高校老师、40名全球顶尖名校的留学博士深入参访厦门生物医药港、海沧集成电路产业园。与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赴上海交通大学进行校地对接,商榷人才招聘平台建设事项。二是扩大引才招聘范围。组织26家企业携1226个用人需求,赴南昌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8家高校校招,共收到简历1344份。组织11家重点企业分别举办专场直播带岗,共发布222个岗位需求,2252个用人需求,观看量达35717人次,收取简历1824份。三是促进产业人才引领。评选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共15名区第二批拔尖人才、66名区产业创新人才(其中生物医药人才33人)、首批产业人才引育贡献奖励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各6个(其中生物医药5个、集成电路1个)。四是兑现引进人才奖补。已完成376名本地青年留厦补贴审核,已完成1393名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等发放。

  11.落实人才工作有短板,技能人才工作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根据市委人才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市局对技能人才认定的口径,16家企业2024年底统计数据表明: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38%,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42%,技能人才工作数据提升,已达到市级目标要求。2024年新增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新增全市唯一政府特殊津贴技能大师1人。一是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组织举办钳工技能竞赛,共8家企业40人参赛。促成海沧职专与安捷利美维、精合电气、禾茂电子签订校企合作协议。走访海沧港区物流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了解其师带徒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开展职工技能竞赛。二是发挥技能大师引领作用。组织精合电气大师工作室参加海沧职专技能周活动,指导技能人才培养。三是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荐2名省级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组织4家区内企业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进行实地走访、材料填报等业务指导。举办“匠心筑梦 技能强区”系列活动成果展示会,展示总结技能人才工作。召开区内技能大师座谈会,听取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并邀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工作指导。

  12.落实人才工作有短板,技能人才薪酬改革推动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政策奖补。为技能大师工作室颁发区级奖补,现已完成奖补发放。二是推动产教融合。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阶段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与安捷利美维、厦门禾茂电子已完成签约,众帜技工学校与通达精密橡塑已完成签约,深化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开展集体协商。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已完成本年度集体协商工作,将技能人才薪酬事项纳入协商内容,指导安井食品、大博医疗等企业签订能级工资集体合同;区总工会针对技能人才薪酬举办3期集体协商培训,共210人参训。四是弘扬工匠精神。举办“钳”力无限钳工技能竞赛,为一线钳工提供交流技艺的平台,展现技能人才风采;评选出10名2024年度“海沧工匠”,激励全区广大职工争创一流业绩,争当行业标兵。

  1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短板,推动企业守法诚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细化标准严格把关。对于一年多次投诉且经查实存在违法事实的用人单位不予评为A级。大队2024年4月份在对2023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诚信等级评价时,就充分考虑了申请评A级单位的案件数量。一共收到78家用人单位申请A级,有8家用人单位2023年度投诉件超过10件,被取消评选资格,最终评出A级用人单位70家。二是实施重点检查。对2023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C级且尚处经营状态的8家用人单位实施重点检查,3 家用人单位因注销、无项目或搬迁至湖里区不再进行检查。三是开展问责。对时任片区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

  1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短板,处置极端讨薪不力,应急处突能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排查防患于未然。对来自“福建人社”、“国务院欠薪线索平台”和市民热线“12345”、“6052951”投诉电话的欠薪线索和投诉举报案件,监察员认真履职,积极处理好日常投诉举报案件。片区负责人带领本片区人员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特别是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欠薪隐患做到早介入、早处理。对突发劳资纠纷,做到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处理,妥善处理好每一起讨薪突发事件。二是建立常态化机制。着力健全应急处突制度机制,2024年2月联合区委政法委出台了《海沧区极端劳资纠纷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厦海委政〔2024〕3号)、《海沧区劳资纠纷领域涉稳风险化解处置工作机制》(厦海委政〔2024〕4号),2024年7月研究制定了《海沧区落实根治欠薪全链条防控机制十三条措施的职责分工方案》(厦海治欠办〔2024〕5号),完善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业务必须管欠薪”原则的涉劳资纠纷应急处突机制,实行劳资纠纷领域风险防控“常态化月调度、重要时点(节点)周调度、重大事件日调度”制度,密切协作、联防联处,合力化解处置劳资领域纠纷,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联合调度,专题听取应急处突等机制落实情况汇报,逐项分析、研究对策,对应急处突典型案件进行复盘,对未履职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强化机制落细落实,进一步形成合力,用心用情用力筑牢民生底线、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培训。2024年10月16日、11月2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突制度进行再学习。2024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就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进行培训。四是全力做好日常投诉和应急处突工作。2024年-2025年2月,我区共受理劳资纠纷线索16543件。虽仍面临极端讨薪事件持续上升的形势,但因应急处突机制健全,全区各相关部门职能分工明确,形成工作合力,极端讨薪事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按期限内办结率100%,共为8817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9878.3万元,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短板,行政执法有弱项,执法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进行会议强调。2024年10月8日召开行政例会,会上对2024年下半年“双随机”抽查检查活动进行强调,必须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要求,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登记,坚决杜绝以书面审查代替现场检查。二是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活动。2024年10月8日至11月4日,开展2024年下半年“双随机”抽查,检查做到两人同时执法,执法检查过程全程记录,现场检查用人单位189户,发现12户用人单位存在用工方面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要求立即整改。11月8日在海沧区政府网站公示检查结果,11月18日用人单位整改到位。三是建立问责制度。建立问责制度,2024年10月8日在大队行政例会上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四是开展谈话教育。对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检查结果未发现异常,但检查到的4家企业在2023年度被举报70件次和5家企业被举报19次的责任监察员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

  1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短板,对违法事实核查不深不细。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通过业务学习提高监察员处置能力。2024年10月17日、18日组织具体办案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日常投诉案件调解能力及立案案件的办理能力;2024年10月31日,组织大队监察员参加省劳资专管员和项目经理网上学习培训。二是学习规范处置欠薪线索行为。大队制作了《规范欠薪线索办理行为》PPT,于2024年7月29日举办欠薪线索办理程序规范讲座,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通过学习欠薪线索办理的要求、标准,提高监察人员执法能力。三是组织学习问责制度。2024年10月8日在大队行政例会上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问责制度,并对实施问责情况进行强调。四是处置案件数量激增。2024年,全年受理劳资纠纷线索同比上升30%,按期限内办结率100%,共为8595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9658.2万元。行政处理1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线索1件。因监察大队面临全国性改革,机构面临撤销和整合特殊时期,缺乏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全市上下行政执法案件均处于底位。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经济下行中保持就业主体不减,2024年行政处理(罚)件数仍然较少。

  1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短板,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某应处未处罚案件进行复盘。2024年10月16日,组织全体人员就2022年案件情况学习、反思,指出之前在运用制度规定存在的问题。二是完善制度。通过各方会审,建立完善《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今后案件在集中讨论做出决定后,报主管科室进行审查。三是进行谈话教育。对时任案件片区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

  18.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短板,执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在2024年5、6、7、10月的行政例会上组织学习《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制度》、《投诉举报案件首问负责制》、《“110”联动值班、处警制度》、《案件线索限时办结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制度》、《错案追究管理办法》等七项制度。2024年11月6日,邀请区城管局同志讲解数据采集站的操作和使用,避免出现执法记录视频存储过满,导致录制时间过短影响执法过程全程记录。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求在日常巡查、处置突发事件和“双随机”抽查活动中,做到两人同行执法过程全程记录。三是开展谈话教育。对2020年以来行政案件中执法不规范的20件主办监察员及办理案件数排名前3名的监察员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四是出台制度办法。区人社局出台《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人社执法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厦海人社〔2024〕22号)。

  19.人力资源优势发挥不充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用发挥不到位,招商引资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兑现政策。协助产业园申领2023年度房租补贴共199.87万元。引进行业龙头企业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数字经济企业和驿星空数字园区等49家机构入驻。二是做好入驻机构日常服务。以活动开展赋能入驻机构,接待各级各地领导客户参观指导,组织企业参加用工对接、沙龙分享等各类活动50余场次。三是积极推动成立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以产业园为抓手,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规范提升、资源共享、交流互促,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11月召开筹备会,2025年1月22日正式注册成立协会。

  20.人力资源优势发挥不充分,服务保障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做好补贴审核发放服务。因海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之初就得到市局政策奖补,在园区初建运营阶段,本着园区自身发展的需求及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估要求,2023年8月经研究调研,我局出台了《海沧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措施》。后因该扶持政策未能通过海沧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清理工作要求,纳入清理范围,无法兑现。与此同时,我局积极引导产业园申报市级政策补贴,2022年兑现建园补贴200万元(主园区140万元,分园区60万元);2023年发放房租补贴企业21家,补贴金额167.2291万元;2024年发放房租补贴企业32家,补贴金额199.87万元。二是多措并举增强园区竞争力。2024年为入驻机构开展各类讲座、培训、座谈等活动17场。协调宁夏泾源县驻厦门市劳务工作站、河南叶县劳务合作基地、河南汝州劳务合作基地、海沧·长汀新时代山海协作劳务工作站在产业园挂牌。指导产业园与新阳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及时向产业园提供企业用工需求。截至2024年12月底,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数97244人次,较2023年增长80.67%;提供招聘岗位1633个,较2023年增长28.48%。

  21.人力资源优势发挥不充分,人力资源机构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2024年度已组织人力资源机构开展集中培训宣讲和普法宣传,辖区共138家人力资源机构参训,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规经营意识。二是完成年度审查工作。通过工作群、电话、上门等多渠道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和机构年度报告工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率为95.23%,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报送率为89.55%。三是落实年度抽查检查。已完成2024年人力资源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随机抽取了32家机构进行检查,共发现9个问题,要求相关机构整改。四是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评价为A类机构89家、B类机构25家;发动辖区内6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5家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188份。五是动态推进市场退出。2024年以来通过宣教劝导、不予续期、注销行政许可等方式,已有64家人力资源机构退出市场,我局将结合机构经营实际,动态推动“躺平式”人力资源机构退出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

  22.服务群众有差距,惠民政策宣传统筹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下半年宣传活动跟踪落实。制定《2024年度惠民政策宣传统计表》,统一收集汇总各科室、直属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2024年4月以来,全局共开展惠民政策宣传活动70场;在宣传活动时间上,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了统筹安排;在宣传内容上,涵盖多个业务口,并适当予以了整合。二是认真梳理2025年惠民政策宣讲计划。制定《2025年度海沧区人社局惠民政策宣传计划表》,提前谋划明年宣传活动。经会议讨论研究,已制定《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海沧区人社局惠民政策宣传(培训)计划表>的通知》,共有55场次宣传活动计划。

  23.服务群众有差距,便民措施未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仲裁院已于2023年11月前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集约化送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与中国邮政签订合同,由其负责文书及材料的送达并长期使用。2024年已集约送达案件1259件。

  24.服务群众有差距,劳动纠纷调解点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通过各街道劳动争议一站式解纷中心及劳动争议调裁诉协同中心,截至2024年12月底,共接待来访职工群众法律咨询340余人次,受理调解案件151件,成功调解54件,挽回经济损失194万余元,在新阳派出庭开庭11次。

  25.服务群众有差距,劳动仲裁案件办理质效低。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农民工工资快审速裁。于2023年9月底挂牌组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开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做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快调速裁,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力争实现80%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由速裁庭办理。2024年劳动争议仲裁院速裁庭立案155件,通过速裁庭解决劳动报酬纠纷共计120件。二是加强监督执纪。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向相关责任人灌输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理念,着力落实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三是强化调裁审协同作用。截至2024年12月,海沧区劳动争议调裁诉协同中心,接待来访职工群众法律咨询320余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3件,成功调解48件,案前调解率33.5%。四是扩大仲裁院工作人员队伍。原聘任有兼职仲裁员33位,现聘任有兼职仲裁员35位,参与日常办案的有6位,今后视案件量增长情况另行酌选兼职仲裁员办案。

  2024年办结1528件,办案时长超过45天案件共有302件,占全年立案数的19.76%,同比下降20.3%,扣除因公告送达122件、法定中止45件(工伤鉴定25件、笔迹鉴定9件、行政诉讼8件、涉刑事案件原因3件)、变更仲裁请求及反请求重新计算审限38件外,实际办案时间超过45天的案件97件,占全年立案数的6.34%。2024年向法院起诉案件128件,被改判的22件,其中有6件因当事人未到庭或者诉求发生变化导致的改判,改判率为17.19%。

  26.服务企业有差距,惠企宣讲不深入,工伤保险宣传面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下基层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2024年我局在阿罗海广场、招商花园城、九龙建设集团孚中央西小学工地和中达云创直播小镇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4次,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工伤认定宣传材料100余份、社保政策宣传材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10余人次。二是积极开展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培训活动。社保中心和劳动科分别于2024年5月30日、9月24日、11月20日,组织了我区214家企业287名企业人事和财务人员进行社保政策宣讲、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预防宣讲、社保基金安全在内的社保政策培训,并对参会人员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三是积极入企开展工伤保险待遇宣传活动。根据年度工伤保险宣传计划安排,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完成对海投集团等20家重点企业社保政策宣传,发放政策宣传材料,讲解工伤保险以及养老延迟退休政策,并现场解答疑问。

  27.服务企业有差距,政策兑现不便利。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提升政策兑现便利度,公寓审核部门减少至1家。简化审核手续,缩短审核周期不超过3个工作日。截至2024年11月底,正顺花园空置率降低至62.5%。一是加大人才公寓政策宣传力度。在局党群服务展厅举办海沧区引才政策宣讲,介绍区人才公寓政策、国际一流人才湾区15条政策,40多家企业报名参加。收集附近大企业入住需求,赴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产业园、海沧港区物流企业、新阳街道宣讲人才公寓等人才政策。二是探索多元化宣传途径。与市人才中心在集成电路展馆举办直播带策活动,重点宣讲青年人才公寓政策。三是已对接区住建交局,将空置人才房调配50套房源用于推动全市“一张床”住房优惠政策落地以及解决周边用人单位住房需求,有望降低人才公寓空置率。

  28.服务企业有差距,解决用工难力度不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把企业工种需求纳入每个月监测范围。目前,已形成每月招用工监测报告。二是做好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缺工、用工状况。2024年就业中心组织人员下企业100多家次,实时监测企业招用工情况。三是推进劳务输入基地建设,发挥新阳市场人力资源作用。目前已建成省外劳务输入基地15个,依托基地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用工服务,促进人岗精准对接,2024年新阳市场举办招聘会252场,入场企业9758家次,新增岗64476个,入场人数93862人次,达成意向16233人次。助力企业解决用工难,为群众解决就业难等问题。

  29.服务企业有差距,需求匹配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宣传推广线上“厦门零工市场”小程序。2024年,海沧零工市场(新阳人力资源市场)推广线上“厦门零工市场”小程序2022人;海沧零工驿站推广线上“厦门零工市场”小程序2843人(已实名认证)。依托渐美村、山边社区、贞庵村零工驿站,采集求职人员信息2240人,发布岗位信息2172条,登记用工企业222家次,实现供需双方匹配对接成功数156人。二是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在企业微信群进行“厦门零工市场”引流,提高曝光度,聚集人气。通过“海沧零工”视频号发布176条相关招聘信息视频。三是积极拓宽零工就业渠道、开展公益培训。先后组织数十位待业宝妈完成600多份宠物包手工包装、1万多份雨伞纸盒包装、拆分3766支雨伞布。举办“小而精”月子中心专场招聘,为适合宝妈灵活就业的“妈妈港”提供200多个岗位。打造“家门口技能学校”公益培训项目,先后组织开展3期公益培训,吸引110人待业宝妈参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0.政府采购及合同履行不规范,采购过程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4年全局政府采购服务项目3个,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一是分析问题建立红线意识。2024年10月24日组织科室同事总结项目建设部门的经验教训,集中学习文件。二是规范落实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科室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厦门市海沧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海沧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区级政府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个文件精神。2024年11月21日科室负责人参加《强化单位内部控制 有效防范财务风险》课堂学习。

  31.政府采购及合同履行不规范,合同履约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吸取教训,改正做法。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与正诚联调共治社工中心重新确定购买调解服务,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内容为:全年接听咨询电话不少于3000个,接待现场咨询不少于300次,全年工作时数不少1960小时,全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数不少于250件,其中书面案件不少于4件。2024年11月6日,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定,2023年11月-2024年10月购买服务人员共接听咨询电话3481个,全年工作时数1960小时,接待现场咨询350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52起,书面案件4件,2名调解员荣获区“金牌调解员”称号,最终核定完成目标,于2024年11月支付尾款,合同约定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二是开展谈话教育。对经办该项支付服务审核工作的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

  32.政府采购及合同履行不规范,履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落实整改。巡察期间已停止重复委托第三方开展食堂消杀的事项,并与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座谈,督促其落实职责;对其他事项自查,未发现问题。二是细化明确职责。对合同中的消杀服务做进一步明确,防止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再次发生;进一步引以为戒,组织科室相关人员对新年度人力资源大楼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进行讨论,明晰相关要求,服务采购事宜和招标文件提请党组扩大会议集体研究,现已按相关程序有序推进落实。三是加强跟踪督促。对物业公司履行消杀工作提出具体频次要求,并纳入季度服务评价考核。2024年11月7日,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3.财政补贴监管不到位,发放补贴审核不细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教育监管。建立了《政策补贴专项审计整改机制》,组织审核人员进行学习,对1名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各类补贴进行回头看,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做好排查和不符合条件补贴的追回。组织人员集体下企业进行排查,排查企业116家,排查不符合补贴条件企业9家,追回补贴资金2.92万元。2023年后补贴发放已没有类似问题。

  34.财政补贴监管不到位,款项回收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追缴待退补贴。经核查,已于2024年4月全部完成追缴,补贴返还国库。二是完善核查机制。建立于资金发放6个月内,采取企业报告、区人社局核查的方式确认资金发放到位情况的工作机制。启动上半年发放的住房补贴、集成电路人才补贴发放情况核查工作,完成26家集成电路企业发放凭证收集;完成31家重点企业住房补贴发放凭证收集。三是开展谈话教育。对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5.财政补贴监管不到位,审核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进行排查、追缴不符合条件的补贴。对发放培训补贴的项目和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确认10人次不符合参训条件和15人次重复培训名单,追回不符合条件发放的补贴2.5万元,对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1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二是积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人员已根据实际,对市人社局下达的厦人社〔2024〕159号、160号、204号等相关文件进行反复学习。培训组工作人员对2024年培训对象的资质进行认真排查,截至2024年12月底,未发现不符合参训条件和重复培训的情况。

  36.内部管理存在隐患,租金追缴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追缴应付未付租金。已于2024年4月前完成租金追缴。二是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已拟定《青年人才公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包括政策宣传、实地检查、会议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等内容,已征求区住建和交通局、海投物业意见,并组织实施。

  37.内部管理存在隐患,资产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通知正顺花园物业处对空置房间电费增加情况进行自查。其反馈:退租后电表读数增加原因为检修后未及时关闭房间热水器电闸产生耗电。二是联合区住建交局、海投物业对该问题现场检查,综合判断系未关闭电器自然损耗用电概率大。三是加强管理,建立回头看机制,我局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12月2日收集相关信息,定期检查入住人员在职状态、房产信息变化情况,并对空置房进行不定期核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8.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提高重视。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再次强化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组书记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列入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情况。二是加强监督,压实责任。筹备召开区人社局机关党委基层党建述职考核会,制定《海沧区人社局机关党委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建工作述职,推动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用好谈话,有力监督。修订《海沧区人社局谈心谈话制度》,并将相关规定向各级党政领导再次进行说明提醒。局党组书记每年与党组成员、下属各支部书记、各科室(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至少1次;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其他委员也遵照谈心谈话制度要求,每年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各支部支委等对象开展谈心谈话至少1次,2024年以来开展各类谈心谈话208场次。

  39.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局党组重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二是加强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2024年结合党组扩大会、“党日五件事”组织开展“会前讲廉十分钟,红线纪律在心中”学习教育活动85场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6场;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基层编外人员以权谋私专项整治等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学习正反面案例。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对局系统内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通报:2024年6月,对我局三起违纪行为进行全局范围内通报;2024年8月和2025年2月2次发布《海沧区人社局机关党委厦门“党建e家”平台积分情况通报》,对厦门“党建e家”平台积分偏低的党员进行通报提醒;2025年2月14日,结合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对局系统内一起违纪行为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治。

  40.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四下基层”。制定《海沧区人社局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领导班子下基层机制。2024年领导班子及各部门下基层走访148场次。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对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将档案外包项目验收等涉及资金纳入2024年度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41.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个别班子成员未对其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委成员、下属支部书记、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12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人次;机关党委副书记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5人次,日常谈话3人次,与其他业务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与下属支部副书记谈心谈话3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10人次;各支部书记与其他支委谈心谈话21人次。二是根据《海沧区人社局谈心谈话制度》制定第四季度谈心谈话计划表;针对廉政“七必谈”情形开展谈心谈话30人次;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话19人次。

  42.监督责任抓得不实,政治监督不够精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派驻纪检组积极参加由人社局牵头组织的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部署会,关于15项民生领域整治政府专题会,交叉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人社局党组会等共9场,提升了参会率,积极落实跟进监督,强化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方面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推动了“第一议题”制度及“三重一大”制度较好地落实。二是已落实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及半年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三是2024年7月以来,派驻纪检组与人社局党组就重难点工作进行正式和非正式会商10余次,有力推进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的落实。

  43.监督责任抓得不实,日常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以来,人社局召开党组会及民主生活会共7次,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5次,提升了参会率。二是较好地落实了重大会议报备检查跟踪制度,巡察以来,人社局党建工作组均落实了重大会议及活动提前报备。三是落实了联动监督机制,分别于2024年9月10日、11月8日两次进行现场和下企业一线联动监督检查,11月26日到人社局监督检查应急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44.监督责任抓得不实,对补贴发放、采购管理等廉政问题多发的领域,未及时推动加强防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内审监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现有人才、就业、社保、退服、仲裁等相关补贴政策的申报材料、兑现流程进行内审。2024年12月12日,正式审计报告送达,下发各相关单位结合报告建议持续推动工作完善。2025年1月9日,召开政策内审整改工作专题会,听取各单位整改措施和推进情况,进一步强调工作要求,推动整改落实。二是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修订2024年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三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1月21日,邀请海沧区财政支付中心人员到我局授课,加强业务经办、财务人员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强化工作提醒。

  45.监督责任抓得不实,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多次深入驻在单位,与监察大队、仲裁院等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二是摸排社保、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两条,查处2人次。三是结合日常监督及信访举报,加强党员干部社会交往、政商关系监督,发现并查处1人次。

  46.工作作风不严实,存在工作走过场、办事马虎等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主要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以点题整治存在的问题以及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契机,制定规范7项工作制度。二是加强督促指导。2024年9月召开行政例会对劳动保护专项行动进行强调;9月底对2024年度用人单位夏季用工劳动保护及津贴发放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进行了审核。三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2024年11月5日办公室人员针对文风作风进行自查自纠,自我检讨,查找了工作懈怠、工作老一套、工作作风漂浮等3个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认真撰写2024年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47.工作作风不严实,决策过程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走访征求意见。就信息平台使用事项走访区住建和交通局、区数据中心等部门征求意见,并向海投物业公司、信息平台开发方巅峰科技公司咨询升级改造费用。二是请示停用平台。因申报人数少、升级费用高、纳入统管需要等原因区住建和交通局按照区里部署拟将区内政策性租赁房(含青年人才公寓)纳入统一管理,政策性租赁住房平台可免费嵌入人才公寓申报模块。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并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停用青年人才公寓信息平台,将青年人才公寓线上申报审核纳入政策性租赁住房平台管理。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1人次。

  48.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推动重点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下发通知报送2024年十大行动进展情况,根据各单位自查进度评价,收集汇总各单位2024年十大行动进展情况。《十大行动》33项子项完成32项;基本完成1项(持续推进中);形成《2025年十大行动(初稿)》已提请会议研究。

  49.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会议工作要求,经会议研究通过,制定《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厦海人社党组〔2024〕13号)、《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厦海人社〔2024〕11号),完善修订《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明晰“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的内容,明确“局机关经费单项支出金额超过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以及各直属单位非政策性经费支出或常规性经费支出金额超过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资金项目事项”上局长办公会研究,“预算追加金额超过50万元(含)以上、非政策性要求新增支出金额超过1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项目的事项”上党组会研究。

  50.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会议制度。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会议工作要求,经会议研究通过,制定《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厦海人社党组〔2024〕13号)、《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厦海人社〔2024〕11号),完善修订《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二是组织学习精神。对党委会、党组扩大会等会议的各类资料、台账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组织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民主集中制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调“末位表态制”等工作要求,对党组扩大会、党委会、参会人员进行提醒,强调末位表态制的工作要求并督促严格执行,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议事规则后截至2024年年底,召开党组扩大会8场、局务会9场,相关事项均按照议事规则落实,未再发现此类问题。

  51.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轮岗机制。各直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厦门市海沧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业务轮岗机制》、《劳动保障监察片区岗位轮换机制》、《厦门市海沧区劳动就业中心业务轮岗机制》、《厦门市海沧区社会保险中心业务轮岗机制》、《厦门市海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业务轮岗机制》共5份业务轮岗制度。二是推进交流锻炼。新录用公务员2名、1名科长轮岗、2名干部调动(挂职)至东孚街道、1名副处级领导调动至党派机关工作、19人次进行岗位交流。

  52.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机关效能建设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迅速总结通报。接到巡察组口头提醒后迅速组织对近阶段效能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24年5月7日在党委扩大会议向各科室、直属单位进行通报,特别是对于巡察组抽查提出的迟到早退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会上,局主要领导针对问题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深入剖析、对照自查、狠抓工作落实,并就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强调,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强纪律教育。第一时间整理了《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集中学习,并将问题整改纳入《海沧区人社局2024年度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广泛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机关效能建设法治观念,提升机关效能建设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在常态化聘请效能监督员(行评员)自查、监控抽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压、加码与区效能办开展联动检查,自3月份巡察以来,组织开展各类效能监督检查11次(全年14次),频次、力度为历年之最;进一步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将效能检查延伸至基层窗口,9月27日,制定《海沧区人社局关于开展人社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各街道、各社区(村)的基层服务平台开展自查,并于2024年10月12日开展抽查,进一步强化了行风建设。四是加强效能问责。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针对上述人员第一时间责令各科室、直属单位领导进行逐一核查,经过分析对所有人员悉数开展日常谈话,提出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全年对3名同志给予效能诫勉教育。

  53.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争先创优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5月7日,局党组扩大会听取2024年区级交叉巡察工作阶段性情况的汇报,党组书记褚庭娟同志作进一步思想动员和工作要求。二是提高业务技能。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请会议研究通过制定下发《2024年度海沧区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海沧区人社系统2024年业务技能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动活动实施;认真选派10名骨干参加市赛获得团体三等奖,另有3名同志获得个人三等奖,1名同志获得个人优秀奖;4名同志同时作为省赛选手。2024年8月26日,上述4名同志代表厦门市参加省赛,获得全省团体三等奖;1名同志荣获“岗位练兵明星”;2名同志代表省参加全国赛。2024年10月18日,接市局通知,我局另有2名同志又列入参加全国赛的备选选手。2024年12月20日,省人社厅表彰我局2名同志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赛获得团体二等奖,其中1名同志获得“岗位练兵明星”称号。三是提升干部培训。2024年3月份以来组织干部职工参学“干部云课堂”13次、新福建大讲堂3次、干部课堂8场,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干事本领。

  54.基层党建不扎实,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指导,推动提升。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支部工作机制》和《海沧区人社局四下基层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海沧区人社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建立班子成员常态化挂钩联系制度;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梳理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召开党建工作例会4场次,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二是打造品牌,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区直机关党建品牌征集评选活评动,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培育支部党建品牌4个。社保中心所在党支部打造的“五社燕·强保障”新星党建品牌获评2024年度区直机关“亮星行动”十佳党建品牌。三是创新活动,激发力量。以党小组为单位,创新开展“一月一主题”特色党日活动12场次,激发基层党建新活力。

  55.基层党建不扎实,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召开市委区级交叉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聚焦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进行问题查摆、分析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规范组织建设。召开党建工作例会4场,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每月统计汇总各支部党建工作数据,跟踪推进“三会一课”等工作落实情况,2024年党委和支部线上线下集中学习研讨146场次,党委和支部书记、各支部纪检委员上党课11场。组织下属党支部对厦门“党建e家”平台工作、学习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排查,查缺补漏,及时补录未录会议及活动。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邀请专家讲师召开专题讲座3场次,辅导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厦门考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务工作培训4期10人次,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夯实党支部建设根基。四是优化组织架构。对下属党支部结构进行调整,将人才服务中心党支部整建制划入区人社局第四党支部,加强对非公党员的教育管理;在退服中心成立中共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五支部委员会,建强基层战斗堡垒。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58.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要求不够到位,局党组履行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聚焦问题,推动整改落实。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时限;各科室、直属单位每周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0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及时跟踪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研究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政府采购及合同履行不规范、财政补贴监管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实等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9人。二是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挖根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和完善《青年人才公寓入住后管理办法》、《劳动保障监察问责制度》、青年人才公寓入住人员信息定期核查等制度、机制47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人社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针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每2个月进行一次研究,定期“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59.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分析原因。对7笔专项预算执行率为零的项目情况进行原因剖析,主要问题有“市级政策出台晚无法兑现”“市级经费使用不及时”“区级经费预算不精准”。我局也第一时间督促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并通过组织学习、集中研究、业务交流和日常监督等方式加强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提高工作精度。2024年10月15日,召开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议,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领导和财务经办人员参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做好年度预算编制;10月21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审议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三是加强经办水平。2024年10月15日,召开会议,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领导和财务经办人员集中学习预算编制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深入领会精神指导工作;11月21日,邀请海沧区财政支付中心人员到我局授课,加强业务经办、财务人员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强化工作提醒。四是加强工作提醒。向各科室、直属单位下发关于2024年1-4月、1-6月、1-9月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通报,阶段性通报、提醒各单位支出进度情况,推动工作落实,提高预算精准度和预算执行率。2024年,我局预算执行有所提高,支出完成年度预算92.93%,比2023年度高出6.53%。其中,2项就业奖补资金因上级经费于2024年12月底拨入未能支出,已申请纳入2025年预算使用;有1项就业补贴资金因市级政策实施细节调整暂缓兑现,已完成上缴财政。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区人社局党委(党支部)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21人作出处理。其中,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9人。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区人社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深化整改成果运用。

  一是持续整改,扛牢政治责任。区人社局党组将继续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针对已整改完成的项目,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成效不滑坡;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逐一推进落实;对于在集中整改阶段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复杂问题,持续推进整改,每2个月研究一次巡察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开会研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完善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机制,健全监督机制,以有力有效日常监督推动落实整改。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巡察整改融入人社日常工作体系中,举一反三,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促进整体提升。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落实整改与推进人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工作的动力,以整改实效彰显利剑作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用好巡察成果,以务实的成效开创人社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6778891;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邮政编码:361026;电子邮箱:hcrsdjgzz@163.com。 

中共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