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海沧区委第八轮第一批常规巡察公告
——对区人民法院、区委统战部、区委台办开展常规巡察
时间:2025-04-07 08: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5年4月7日开始对区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涉台法庭及东孚人民法庭)、区委统战部、区委台办开展常规巡察,为期25个工作日左右。日前,区委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别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

区人民法院(涉台法庭及东孚人民法庭)

区委统战部、区委台办

巡察组

负责人

组 长:王从峰

副组长:方学文

兼职副组长:朱华林

组 长:伊 黎

副组长:赵国栋

兼职副组长:朱华林

巡察组驻址

海沧区滨湖一里208号希尔顿逸林酒店11楼。

值班电话

18150073719

(8:00-18:00)

18150073725

(8:00-18:00)

举报箱位置

1.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一楼北侧;

2.海沧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中梯二楼至三楼楼梯间;

3.涉台法庭电梯旁一层至二层楼梯间夹层;

4.东孚法庭西侧一层至二层楼梯间夹层。

1.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一楼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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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1.厦门市邮政专用A025信箱;

2.hcxc18150073732@163.com。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海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海沧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6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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