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厦海政规〔2023〕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局拟对2024年度符合《实施办法》条件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开展员工贡献奖兑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
任职于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高管人员及技术骨干,给予其个人年度薪资的2%作为奖励。其中:
1.高管人员:指担任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理事长等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人员;
2.技术骨干:指年薪不低于厦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5倍,并拥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每个企业申请名额不超过5个。
三、申报材料
1.《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员工贡献奖申请表(原件2份)。
2.《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2024年企业员工贡献奖励申请明细表(原件1份,电子版1份)。
3.申请员工贡献奖励:
(1)高管人员还需提供:公司任命书或者任命公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需体现所得来源单位)、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医社保缴交记录;
(2)骨干员工还需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相关工作简历、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需体现所得来源单位)、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医社保缴交记录;
(3)员工贡献奖励不超过员工个人区级经济贡献。
4.奖励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提交,将另行通知)。
5.以上相关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2页以上需加盖骑缝章。
四、提交方式
收件及审核材料提交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大楼1215室(材料可EMS或顺丰快递提交)
联系方式:白雨薇 6808830 17850108525
电子邮箱:353829327@qq.com
五、相关附件
1.《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员工贡献奖申请表
2.《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2024年企业员工贡献奖励申请明细表
3.《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厦海政规〔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