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5年第二季度,我区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对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自查结果看,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无“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自查结果合格。网站总体上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政务新媒体自查结果均合格。
在本次全面自查工作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存在表述错误、涉及敏感词、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部分新媒体存在表述错误、未及时转载上级转发任务、账号开通和账号注销未及时报送影响国办及省办平台登记备案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研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完善内容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严格审校流程,加强内容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制度,做好“三审三校”的同时,定期开展用户信息保护风险评估,防止信息泄露。
(二)强化新媒体运营管理
针对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建立任务跟踪督办机制。通过工作群实时提醒、定期通报完成情况,确保任务及时高效完成。此外,加强对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变更报送流程的排查,及时通报备案工作不规范行为,保障国办、省办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三)建立季度通报机制
每季度开展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情通报,包括信息发布情况、任务完成率、错情监测等,以此加强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