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5-09-08 08:52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截至2025年8月31日以前由海沧区教育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为增强文件清理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提高清理质量,现将《海沧区教育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海沧区教育局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海沧区教育局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上刊载,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有关文件的清理意见。请将有关书面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9月14日之前寄至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邮编:361026)或发电子邮件至:xmhc_jyj@xm.gov.cn。

  附件:1.海沧区教育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2.海沧区教育局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3.海沧区教育局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1

  海沧区教育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号

发文时间

责任部门

1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代办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

厦海教〔2019〕5号

2019.01.15

区教育局(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厦海教规〔2021〕1号

2021.04.20

区教育局(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3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废止《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海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特色课后服务方案(试行)>的通知》的决定

厦海教规〔2024〕1号

2024.05.20

区教育局(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附件2

  海沧区教育局拟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号

发文时间

责任部门

清理理由

1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修缮等小额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厦海教规〔2020〕4号

2020.06.16

区教育局(基建)

期满失效

  附件3

  海沧区教育局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号

发文时间

责任部门

简要说明

1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特色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海教规〔2020〕2号

2020.01.10

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到期失效,部分内容有调整,需修改

2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修订海沧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海教规〔2022〕1号

2022.03.09

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到期失效,部分内容有调整,需修改

3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异地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海教规〔2022〕2号

2022.03.09

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到期失效,部分内容有调整,需修改

4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海沧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海教规〔2020〕3号

2020.06.09

区教育局(少体校)

到期失效,部分内容有调整,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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