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季度海沧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公告
时间:2025-12-31 16: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5年第四季度,我区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对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自查结果看,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无“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自查结果合格。网站总体上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政务新媒体13个,自查结果均合格。

  在本次全面自查工作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信息发布管理存在短板。个别单位发布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二)内容审核把关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未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注明“(此件主动公开)”,不符合公文发布及信息公开的规范流程。

  (三)政务新媒体运营规范有待提升。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内容存在表述不当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海沧区高度重视,已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并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工作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完善管理举措,规范信息发布

  各单位对照信息发布表述不规范、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建立内部整改管理机制,明确内容维护责任人,保障内容发布与动态更新。同步信息审核系统校对,及时修正不规范表述;健全栏目更新提醒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二)加强审核把关,理顺公开流程

  针对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注明“(此件主动公开)”的问题,各单位须排查存量文件并补正,规范新增文件发布审核流程。明确审核主体与责任,将政务公开标识标注纳入文件审核必审环节,从源头杜绝流程不规范问题。

  (三)强化运营管理,提升新媒体质效

  聚焦政务新媒体表述不当问题,一是要求各单位建立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复核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二是围绕每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由区政府办牵头督查抽查,开展工作分析,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压实责任,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效能。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