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6年1月12日开始对区审计局、区信访局开展常规巡察,为期25个工作日左右。日前,区委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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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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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单位 |
区审计局 |
区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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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沈 瑶 副组长:方学文 兼职副组长:朱华林 |
组 长:黄国庆 副组长:赵国栋 兼职副组长:朱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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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驻址 |
海沧区滨湖一里208号希尔顿逸林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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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
18150073719 (8:30-17:30) |
18150073725 (8: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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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箱位置 |
1.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一楼北侧。 |
1.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一楼北侧; 2.海沧区滨湖北路15-132号信访局侧门入口处右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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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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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1.厦门市邮政专用A057信箱; 2.hcxc1815007373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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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范围:根据海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海沧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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