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海沧区财政局 时间:2023-08-24 11:36

  ——2023年8月9日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仲谋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务委员会报告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全区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着力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效要求,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各项财政改革有序推进,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为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推动海沧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提供财力保障。

  一、2022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6,35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35%,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7.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55,345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98,8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520万元),调入资金88,402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68,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0,40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499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余20,116万元,收入合计845,721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3,088万元(其中:区级预算支出681,31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4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5,04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286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900万元,支出合计823,3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398万元。

  2.与原报告数的差异说明

  汇总后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报告的报告数相比,具体差异如下:

  (1)收入方面。决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96,359万元,与报告数388,033万元相比增加8,32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增加9,593万元,非税收入减少1,267万元。

  (2)支出方面。决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53,088万元,与报告数728,398万元相比增加24,690万元,其中:区级预算支出增加22,13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增加1,227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1,332万元。

  (3)财政体制缴补方面。决算后,区级体制缴补为240,296万元,与报告数230,601万元相比增加9,695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结算结果,上级补助收入增加6,71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2,980万元。

  (4)调入资金方面。决算后,调入资金88,402万元,与原报告数60,402万元相比增加28,000万元,为增加从政府性基金调入的资金。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面。决算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54,286万元,与报告数48,000万元相比增加6,286万元,主要因为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增加致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影响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增加14,145万元。

  3.重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重点支出决算情况如下:

  ①教育支出212,382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待遇、生均公用经费、奖助学金、提升办学条件、学校基本建设等支出。

  ②科学技术支出34,262万元,主要用于兑现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生物医药产业扶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经费等支出。

  ③卫生健康支出70,814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医保补助等支出。

  ④农林水支出20,55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对口帮扶等支出。

  4.预备费支出情况

  2022年预备费安排7,000万元,支出1,18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我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374万元,下降0.5%。其中,因公出国(境)11万元,比上年上升100%,主要是2022年国内外疫情相对稳定,所以统筹经济发展,加大对外招商力度;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上年上升8.23%,主要是本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招待费支出增加;车辆运行及购置费344万元,比上年下降3.97%,主要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5,46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4.2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229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0,000万元,上年结余145,630万元,收入合计865,328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3,236万元(其中:区级预算支出555,62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3.8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07,609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000万元,支出合计798,845万元。收支对抵,年终结余66,483万元。

  2.与原报告数的差异说明

  汇总后的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报告的报告数相比,具体差异如下:

  (1)收入方面。决算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615,469万元,与报告数614,355万元相比增加1,114万元。

  (2)支出方面。决算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623,236万元,与报告数555,823万元相比增加67,413万元,其中:区级预算增加66,154万元,上年结转支出增加1,16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94万元。

  (3)财政体制缴补方面。决算后,上级专项补助收入为

  14,229万元,与报告数14,241万元相比减少1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7,609万元,与报告数106,515万元相比,增加1,094万元。

  (4)调出资金方面。决算后,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68,000万元,与原报告数40,000万元相比,增加28,000万元。

  以上影响全区政府性基金结余减少95,40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29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54%,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万元,上年结余4,118万元,收入合计20,428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万元(为上级专项补助支出),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02万元,支出合计20,420万元。收支对抵,年终结余8万元。

  决算后的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向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报告相比,收入16,229万元,与原报告数16,300万元相比减少1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8万元,与原报告数27万元相比减少9万元。以上影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增加8万元。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75,499万元,本年调出使用75,499万元,新增54,28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54,286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8,000万元后余额为6,286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全区政府债务期初余额413,870万元。本年新增一般债10,000万元,专项债90,000万元。全区政府债务期末余额513,8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0,000万元,专项债务346,37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37,500万元)。

  (六)部门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 1,017,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2,52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35,2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18万元。

  海沧区无乡镇,区本级与区级决算数据一致。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意见情况

  2022年,紧密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预决算各项决议和意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有效支持稳经济、惠民生、促发展。

  强化政策保障,稳住经济大盘。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34.5亿元。落实各级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兑现企业扶持相关资金16.8亿元。积极实施租金减免,为承租区属国企资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1.7亿元,惠及租户1713户。支持企业稳产稳岗,及时兑现稳岗奖补、稳岗返还资金和社保补贴等政策0.7亿元, 惠及1.5万家次企业、6.3万人次。全年累计421户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增信支持17.3亿元。

  创新优化服务,增强发展动能。重视税源涵养,推进协税护税,三大主导产业均呈两位数增长。辖区总税收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达41家,较上年增加7家。完善改制上市扶持政策,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组织“政金企”对接活动,组建“金融益企服务专班”,集中梳理21家金融机构共154款特色金融产品,着力解决辖区企业融资难题。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集中有限财力,全力保障“三保”。清理结余资金,统筹收回各项存量资金2.5亿元,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全年民生支出5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七成左右,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新增学位7800 个,发布岗位16.2万个,交付安置房房源3263套,建设64处全民健身设施,拨付疫情防控资金3.7亿元,促进岛内外交通网络一体化,新增路外公共停车位1389个。

  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治理水平。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新增1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生成海沧区首个PPP项目(民生综合工程),总投资超36亿元。制定《完善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推动实现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创新“财政政策+金融工具”,设立海沧区产业引导基金,总体目标规模100亿元,服务我区三大主导产业,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我区产业建设发展。

  三、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至关重要。今年以来,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尚不牢固,财政收入增收压力较大;各领域支出需求大,民生支出特别是教育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部分产业政策低效重复,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资产资源闲置浪费。对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级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要求,推动系统集成式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水平,更好保障全区中心工作和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聚焦实体经济,增强产业发展动能。加强统筹整合,把有限财政资金的发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提高收入组织能力,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压实税收、非税、土地等各类收入的征管主体责任,固本培元,夯实收入基础。二是出台金融综合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增资扩产、技术创新、强链补链。加大基金招商力度,推动产业引导基金实体运作,引育更多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三是持续加大向上争取债务资金力度。梳理重点项目清单,继续申请债务额度,解决产业配套、旧城旧村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坚持守正创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主动作为,先立后破,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综合开发,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海沧区的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片区综合开发(TOD)等新的投融资模式。二是建立健全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工作机制,运用REITS等方式分类盘活存量资产,推动房票制度有序运作。三是优化区街财政体制,增强街道自身发展和服务全区中心工作能力。四是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加快资产盘活去化,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优化监管,提升国资运行效能。

  (三)全面提质增效,提升政策资金效能。实施资金、政策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围绕经济发展目标,以绩效为导向,开展产业扶持政策重点绩效评价,清理整合低效无效和交叉重复扶持政策,加强产业政策和资金的调整优化,推动政策由全覆盖、“粗放式”扶持向精准滴灌、“集约型”进阶。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推动我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专项资金、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涉农“大专项”资金、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等领域竞争性分配专项资金完成答辩评审和资金下达。

  (四)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我市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提升我区财会监督效能。二是开展财经纪律检查、“三公”经费检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项检查,强化财政资金全流程监管,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加强专项债投后管理,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开展非法集资常态化排查工作,化解存量、遏制增量。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区政府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源资金使用效益,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海沧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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