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管理,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经研究决定,拟采购“海沧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测”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
海沧区5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测,按照《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要求,检测指标为不透光法烟度(光吸收系数)和林格曼黑度级数。
二、采购要求
(一)响应单位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方面应具备相关检测资质且具有相关经验。
(二)响应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安排投入足够的工作人员;响应单位能根据委托方要求,自备检测设备全天候准备进行采样监测,委托方须提前2小时通知;响应单位能根据监测内容及时出具监测报告,但最长不超过7个日历日。
(三)报价要求及时间
被询价的检测机构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为单台及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有关的费用,总经费控制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2日24时。
三、中标原则
以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少于三家单位参与报价,则按照流标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三)投标人要具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不透光法烟度、林格曼黑度级数)检测资质(CMA),提供CMA资质证书及检测能力范围一览表复印件,资质附表需涵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光吸收系数与林格曼黑度资质;
(四)具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相关业绩材料优先考虑。
以上文件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联系人:小杨 13616018268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海沧生态环境局四楼环境科)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