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3-07 11:11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沧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海沧、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全力打造了厦门市首个区级规范化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立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基层调解工作经验在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上专刊转发,赋权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在2023年市对区“行政行为合法率”指标考核中,海沧区位居第一。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福建省消防条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四套领导班子配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及时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及协调小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部署街道赋权改革、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等具体事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化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区委依法治区办积极与市委党校合作共建,互设“法治海沧”研究中心、“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推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基层法治实践。

  二、深化审批改革,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延伸企业“进不了窗口”事项综合服务中心功能,设立4个街道分中心,分类分级协调办理涉企难点堵点事项,全年办结企业诉求332件。加强审批服务部门“五级十五同”提升工作,省网办事大厅实现100%网上可办率,全流程网办占比86.34%。公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打造“一窗通办”服务专区,推动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二手房转移登记、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34个关联性强的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办成,进一步“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三、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专题会议研究和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核率、集体讨论率达到100%。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完成党政机关外聘顾问律师全覆盖。组织区政府顾问律师在区政府领导接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区政府重大民商事纠纷等事项上提供法律意见34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供给,建设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2023年区政府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均依法报送审核备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加强执法监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深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地走访调研摸底街道赋权改革进展情况,切实指导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流程,推动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自2023年3月嵩屿街道作出全市首个街道行政处罚以来,海沧区各街道积极履行属地监管执法职责,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99件,在推动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建立海沧区行政执法工作会商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省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领工作。参加和组织省、市、区三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件80件,2个执法案件入选《厦门市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选编》。认真落实省政府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部署,率先建立工作小组和工作专班,推动执法管理迈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五、突出源头治理,持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在全市率先揭牌成立东孚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立海沧区新乡贤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建设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全年各类调解协调联动化解纠纷15881起,2023年底省平安三率测评中矛盾纠纷调解率99.64%,居全市第一。推进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完成全区城中村7109栋出租屋整栋消防技改提升。积极服务工作大局,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工作站、驻企警民联调室,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区法院建立涉“优企名录”财产保全机制,创建涉“三高”企业保全案件“1+1+24+48”机制,获评厦门市2023年度区级“十佳”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海沧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高质效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61件、区政协提案125件,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100%。

  六、强化考评问效,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制度,完成全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在区委常委会上作现场述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行为功能,高标准建设全市首个区级行政复议受理中心,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159件,以撤销、确认违法、变更等形式纠正违法行政行为6件。强化依法行政绩效指标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等作为重要考评指标。有力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区检察院对诉讼中发现的行政处罚不及时等案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针对需要对被不起诉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制发检察意见书32份,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是:法治政府建设队伍力量仍较薄弱,法律专业人才不足;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方式相对单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仍需进一步落实等。

  2024年,海沧区将坚持把深入学习和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鲜明主题和突出主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区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律服务供给,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与监督工作,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进一步推广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着力提升复议应诉工作实效,为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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