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保证人作用 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
来源 :区司法局 时间:2022-05-24 09:13

  社区矫正对象保证人是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对象之间沟通的桥梁。 

  为切实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早日适应社会,海沧区司法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对象保证人作用,推进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案例

  小婷(化名)是新阳辖区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其保证人为她的丈夫小新(化名)。一天晚上10时50分,新阳司法所小郑接到小新的电话。“小婷在外喝酒回家后,因家庭琐事与我母亲发生了口角,又和我发生了肢体冲突,她现在情绪非常激动,随意摔东西。”小郑立即将此事向所长汇报,并与另一名工作人员小邱一同赶往小婷家里。小婷家里物品散落在地,一片狼藉。

  经了解,小婷与婆婆长期关系不和,平时生活中积累了很多矛盾,当天在朋友家喝酒回家后又与婆婆发生争吵,导致情绪失控,乱砸家中物品,并与丈夫发生了轻微的肢体冲突。

  小郑、小邱先将小婷和小新分开,稳定情绪,待他们情绪平静后,帮助他们分析事情发生的原因,劝导夫妻双方正确对待和处理婆媳之间的矛盾。最终,小婷与小新决定暂时和婆婆分开居住,双方关系得到有效缓和。

  第二天一早,所长把小婷和小新召集到司法所进行教育谈话。首先,对小新及时汇报小婷情况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其次,针对小婷的行为开展批评教育,告诫她不能借着酒劲激化家庭矛盾,并要求小婷主动向婆婆和丈夫认错;同时,告知小婷发生矛盾纠纷可以通过与家人自行协商、到司法所请求调解等方式解决;最后,要求小婷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要求,并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

  据了解,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司法所一般会优先选择其亲属作为保证人,如果没有亲属在当地,则会考虑其朋友、同事等作为保证人,因为这些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关系等情况比较了解,更有利于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同时,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所长会对社区矫正对象和保证人进行谈话教育,明确社区矫正期间的规定及违反规定后的惩处措施,告知保证人具体的监管规定和要求,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认真接受日常监管。在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常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时,也会走访保证人,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督促其履行好保证人的职责,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当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违规违纪情况时,社区矫正对象和保证人将一起接受批评教育,举一反三查找存在的问题,保证人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改正,并将改正情况向司法所报告。

  接下来,海沧区司法局将继续精细化管理社区矫正对象,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或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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