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田间地头 化解土地纠纷 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 :区司法局 时间:2022-06-24 13:31

  【案情简介】

  周某某、李某、陈某某同为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某村村民,在与村道接驳的地方均有土地,且地块较为分散。为方便开发、使用耕地,周某某、李某二人出资在村道旁购买了约60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出入口,实际由三人共同使用。

  周某某想要开发最内侧的土地,需要在出入口与土地之间开出一条道路,但开路会占用到陈某某、李某的耕地,陈某某同意将自己的土地借给周某某使用,而李某不同意。于是,周某某开车将路口堵上,阻碍李某通行,矛盾纠纷由此产生。陈某某因此事受到牵连,也无法正常通行。

  李某、周某某多次发生争执,差点发生肢体冲突,当事人并报警,矛盾纠纷激化,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引导当事人到东孚司法所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听完周某某、陈某的陈述,大致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由于李某拒绝到司法所与周某某、陈某某协商,调解工作无法立即开展。得知村调委会已多次介入该纠纷未能成功调处,调解员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到现场实地勘查,与李某进行当面沟通,为调解寻找突破口。

  李某对周某某开车堵住路口的做法非常气愤,表示若继续如此将拒绝调解,调解员指出周某某用车堵住了路口,就是给双方的关系打上了“死结”,要想让李某同意其开路,前提条件就是把车挪开,让大家都能正常通行。周某某在调解员的劝说下,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于是同意挪车。

  车挪开了,李某的气也消了,这时二人基本处于理智的状态,调解员见状,趁热打铁,开始聊起了开路的事情。周某某解释要从路口处开出一条3米宽的路,才能到自己未开发的地块。调解员表示,乡村振兴需要唤醒更多“沉睡的土地”,周某某开垦闲置的土地,一方面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另一方面也是落实耕地保护的责任,让荒地重新焕发生机,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为了说服李某同意周某某开路,调解员对李某已经开发利用闲置土地的行为给予表扬,并建议周某某借鉴李某的经验,合理规划、利用未开发的土地。调解员的表扬打开了李某的心理防线,其对调解员的戒备逐渐消除。

  在周某某、李某分别指认自己的土地后,基于二人土地分散、零乱的现状,调解员提议在开路的同时将二人的土地进行置换。李某松口,在保证自己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同意置换。但是,分散的土地该如何置换,二人都没有好的办法。

  征得了李某、周某某的同意,调解员立即到附近购买石灰、卷尺等工具,现场测量每个地块的面积,绘制出平面图,按照周某某的需求,在路口到其最内侧土地的途中开出3米宽的道路。

  新开道路所占据的土地,在陈某某土地范围内的,陈某某将使用权借给周某某;在李某土地范围内的,由周某某从在二人相邻地块的土地中按照相同的面积划分给李某。

  在调解员的帮助下,仅花了半天的时间,周某某、李某完成了土地置换,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三名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向调解员表示日后相互学习种植技术,充分利用耕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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