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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2023年 4月“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公示
来源: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3-05-12 17:31     字号: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2023年 4月“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公示
序号 举报对象 污染描述 举报问题 查处情况 不受理
1 厦门凯立五金有限公司 工业废水 电镀行业废水涉及强酸,铬酐,等重金属污水,防护脱落,有渗透地下水风险

  一、调查情况

  2023年4月22日10:00,接到“12369”平台转来该件。10:10,海沧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前往厦门凯立五金企业有限公司,10:24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表示电镀车间靠近卫生间处外侧有一水管有漏水现象。

  二、处理情况

  1.2023年4月22日10:25,执法人员对厦门凯立五金企业有限公司展开现场排查,现场生产工况正常,共有一条电镀自动生产线,镀种为镍、铬、铜,电镀车间地面已做硬化处理,且建有废水收集槽收集电镀废水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正常,电镀废水已做到分质分流处理,硫酸雾、盐酸雾和铬酸雾经集中收集后,分别通过3套喷淋塔酸碱中和处理。

  2.根据投诉人电话投诉的情况,现场排查发现电镀车间和厕所相连的车间外一根冷凝水收集管破损,导致冷凝水渗漏。执法人员现场使用pH试纸对冷凝水渗漏处水质进行初步检测,pH值为中性。调阅该企业4月22日0时-11时总排口在线监控数据:COD最高值6.33mg/L,最低值0.2mg/L(标准值500mg/L),氨氮最高值0.156mg/L,最低值0.002mg/L(标准值45mg/L),pH最高值8.075,最低值6.6(标准值6-9),未出现超标现象。

  3.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值班科长立即组织人员对破损的冷凝管进行修复,防止渗漏。责令其加强现场管理,做好防渗防漏工作,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正常,保障各项污染物达标稳定排放。

  4.2023年4月22日11:20,破损的冷凝水收集管已修复完成。

  三、反馈情况

  执法人员于4月22日多次联系投诉人,均无人接听。建议投诉人如再次遇到此类情况,可及时拨打海沧生态环境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92-6376273”,以便我局及时处理。

 
2 翁厝社区 工程建设 华玺北门岗对面河道,原来为绿地,现被用于做大型垃圾回收中转站。对河道边的占用和对整个社区周边居民的生活、生产将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等问题,望政府尽快杜绝改施工,恢复绿地给居民!   经现场核实,该处正处于土建阶段,根据《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 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规划管理的技术规定,依法取得相应规划许可后方可进行建设。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建议投诉人拨打12345向城管反映。
3 厦门市海沧区霞光路12号厦门华玺北门对面垃圾站建设问题 工程建设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华玺小区业主之一,此次反映的问题是市政府计划在我们小区北门门口建立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我想向您表达我的担忧。

  我们小区门口是一个河道,也刚好是垃圾站的旁边,那个河流也是经过政府部门多年的努力环境才得到了明显改善,而河道连接大海。而建立垃圾中转站会产生大量垃圾和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气味污染等问题,将会给河流及海洋的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也让河流治理前功尽弃。我查阅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最新版,发现该规范要求垃圾中转站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但是我对此有所质疑,认为建设垃圾中转站会对周边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是否进行了合理的环境评估和公示呢?

  其次,这附近有海沧教师进修学校附小,污染加上噪声会严重影响孩子们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而且垃圾中转站所在的霞光北路,这条道路平时就容易出现拥堵现象,再建立垃圾中转站会让车辆的通行情况更加恶化。如果遇到垃圾车大量进出,车辆拥堵情况将会更加严重,不仅影响交通,还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便。

  最后,我还想提出的是,旁边所在是霞光桥和环湾带状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这些地方在周末时人流量非常大,建立垃圾中转站会给周边居民和游客带来垃圾堆积、臭味和噪声等问题,极大地破坏了公共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基于上述原因,我强烈反对在我们小区门口建立垃圾中转站。希望市政府能够认真考虑我们业主的权益和环保问题,采取其他更为合适的方案来处理垃圾。同时,希望市政府能够公开环评报告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共同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经现场核实,该处正处于土建阶段,根据《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 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规划管理的技术规定,依法取得相应规划许可后方可进行建设。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建议投诉人拨打12345向城管反映。
4 厦门华玺 工程建设

  我是海沧华玺小区业主之一,关于市政府计划在我们小区北门门口建立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我想向您表达我的担忧和不满。

  首先,我想提出的是,我们小区门口的河流经过多年的治理和保护,环境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而建立垃圾中转站会产生大量垃圾和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气味污染等问题,将会给河流的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让河流治理前功尽弃。我查阅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最新版,发现该规范要求垃圾中转站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但是我对此有所质疑,认为建设垃圾中转站会对周边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是否进行了合理的环境评估和公示呢?

  其次,垃圾中转站所在的霞光北路,这条道路平时就容易出现拥堵现象,再建立垃圾中转站会让车辆的通行情况更加恶化。如果遇到垃圾车大量进出,车辆拥堵情况将会更加严重,不仅影响交通,还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便。

  最后,我还想提出的是,旁边所在是霞光桥和环湾带状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这些地方在周末时人流量非常大,建立垃圾中转站会给周边居民和游客带来垃圾堆积、臭味和噪声等问题,极大地破坏了公共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基于上述原因,我强烈反对在我们小区门口建立垃圾中转站。希望市政府能够认真考虑我们业主的权益和环保问题,采取其他更为合适的方案来处理垃圾。同时,希望市政府能够公开环评报告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共同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一、调查情况

  接投诉件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前往现场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垃圾中转站,位于厦门华玺小区北面,霞光路与霞光北路的交界,占地面积约890㎡,主要用于大件垃圾(大型家具等)中转,日转运量不到150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垃圾中转站处于土建阶段。

  二、处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生活垃圾转运站日转运能力不足150吨的,原则上无需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关于工程建设手续问题,是由城市管理执法局查处。

  三、反馈情况

  已向投诉人反馈相关情况,建议投诉人向12345反映,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5 厦门华玺 工程建设 厦门华玺北门,翁厝社区招标在小区门口建立大型垃圾中转站,小区居民坚决反对,此工程会严重污染水源及环境,希望有关部门可以重视

  一、调查情况

  接投诉件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前往现场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垃圾中转站,位于厦门华玺小区北面,霞光路与霞光北路的交界,占地面积约890㎡,主要用于大件垃圾(大型家具等)中转,日转运量不到150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垃圾中转站处于土建阶段。

  二、处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生活垃圾转运站日转运能力不足150吨的,原则上无需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关于工程建设手续问题,是由城市管理执法局查处。

  三、反馈情况

  已向投诉人反馈相关情况,建议投诉人向12345反映,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6 厦门华玺 工程建设

  我是海沧华玺小区业主,投诉新阳街道和海沧城建,未公示环评资料,未有用地审批,华玺北门,霞光北路北侧,本应为河道绿地上,拟建立大件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此举不妥。

  首先,华玺小区门口的河流经过多年的治理和保护,环境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建立垃圾中转站会产生大量垃圾和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气味污染等问题,并且大件垃圾渗漏产生的固废和液废,将会给河流的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让河流治理前功尽弃。我查阅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最新版,发现该规范要求垃圾中转站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但是我对此有所质疑,认为建设垃圾中转站会对周边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是否进行了合理的环境评估和公示呢?

  其次,附近有海沧教师进修学校附小,污染加上噪声会严重影响孩子们的学习和身心健康,而且垃圾中转站所在的霞光北路平时就容易出现拥堵现象,违停现象严重,再建立垃圾中转站会让车辆的通行情况更加恶化。如果遇到垃圾车大量进出,车辆拥堵情况将会更加严重,不仅影响交通,还会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最后,旁边是霞光桥和环湾带状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这些地方在周末时人流量非常大,建立垃圾中转站会给周边居民和游客带来垃圾堆积、臭味和噪声等问题,极大地破坏了公共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基于上述原因,我强烈反对在华玺小区门口建立大件垃圾中转站。希望能够认真考虑居民权益和环保问题,采取其他更为合适的方案来处理大件垃圾。希望海沧城建和新阳街道能够公开环评报告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共同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一、调查情况

  接投诉件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前往现场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垃圾中转站,位于厦门华玺小区北面,霞光路与霞光北路的交界,占地面积约890㎡,主要用于大件垃圾(大型家具等)中转,日转运量不到150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垃圾中转站处于土建阶段。

  二、处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生活垃圾转运站日转运能力不足150吨的,原则上无需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关于工程建设手续问题,是由城市管理执法局查处。

  三、反馈情况

  已向投诉人反馈相关情况,建议投诉人向12345反映,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7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恶臭/异味, 排放异味,多次投诉都以排放合规不整改,旁边的居民苦不堪言。

  一、调查情况

  接投诉件后,我局值班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查,诉求人反映企业为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海沧区新阳路1号,主要从事过滤嘴卷烟制造,主要生产工艺:制丝生产线(打叶生产-叶丝生产线-烟梗处理生产线-白肋烟叶处理线)和卷、接、包生产线。废气主要是制丝及卷包车间生产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制丝生产线的烘丝机、冷却加香机、烘梗丝机等过程中产生的烟草味。值班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制丝车间已于16点结束生产,卷包车间预计23点结束生产,检查该公司车间及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车间有做好密闭措施,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周边道路(新景西路-新景路-新阳路-灌新路-新景西三路-新景西五路-新阳北路-新景西二路)进行走航监测。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月以来,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厂界周边主要路段开展走航监测17次。2023年4月19日晚上走航监测数据臭气浓度平均值:2.497(标准值20)、TVOC平均值:0.004㎎/m³(0.6㎎/m³),监测未发现异常。

  2023年3月7日,我局针对近期有关该企业废气投诉问题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整治措施,按时完成各项废气提升改造要求;3月8日,我局联合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到访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现场交流寻求解决周边小区废气投诉问题的方法。3月14日,我局组织街道、社区、企业和周边居民进行多方座谈,协调解决周边居民对该企业废气扰民问题的诉求。3月20日,我局再次现场检查该企业,强调企业须加快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进度,确保污染物进一步得到治理。4月3日、10日,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一区、二区部分车间密闭性开展漏点排查,协助企业发现密闭车间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日常监管,继续推进企业落实废气治理提升改造工作;不定期组织第三方走航机构对企业周边开展走航监测,期间若发现企业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反馈情况

  已反馈相关情况,建议投诉人发现异味问题可直接拨打海沧生态环境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92-6376273”进行反映,以便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处理。

 
8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恶臭/异味 该厂位于居住区正对面,经常性排放工业烟草毒气,产生令人无法接受并且有害健康的气味,空气环境严重被破坏,居住区住着大批量孕妇及儿童,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和生活,请有关部门出面协调此严重排放毒气,损害他人健康的问题,谢谢

  一、调查情况

  诉求人反映企业为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海沧区新阳路1号,主要从事过滤嘴卷烟制造,主要生产工艺:制丝生产线(打叶生产-叶丝生产线-烟梗处理生产线-白肋烟叶处理线)和卷、接、包生产线。废气主要是制丝及卷包车间生产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制丝生产线的烘丝机、冷却加香机、烘梗丝机等过程中产生的烟草味。值班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制丝车间已于16点结束生产,卷包车间23点结束生产,检查该公司车间及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车间有做好密闭措施,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运行。

  二、处理情况

  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现场检查厦门烟草公司,并在周边开展巡查,同时现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周边道路(新景西路-新景路-新阳路-灌新路-新景西三路-新景西五路-新阳北路-新景西二路)进行走航监测。2023年1月以来,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厂界周边主要路段开展走航监测17次。2023年4月19日晚上走航监测数据臭气浓度平均值:2.497(标准值20)、TVOC平均值:0.004㎎/m³(0.6㎎/m³),监测未发现异常。

  2023年3月7日,我局针对近期有关该企业废气投诉问题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整治措施,按时完成各项废气提升改造要求;3月8日,我局联合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到访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现场交流寻求解决周边小区废气投诉问题的方法。3月14日,我局组织街道、社区、企业和周边居民进行多方座谈,协调解决周边居民对该企业废气扰民问题的诉求。3月20日,我局再次现场检查该企业,强调企业须加快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进度,确保污染物进一步得到治理。4月3日、10日,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一区、二区部分车间密闭性开展漏点排查,协助企业发现密闭车间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日常监管,继续推进企业落实废气治理提升改造工作;不定期组织第三方走航机构对企业周边开展走航监测,期间若发现企业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反馈情况

  我局将调查处理情况于4月17日23:56电话反馈投诉人,同时建议投诉人若有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6376273进行反映。

 
9 海沧区东孚镇过坂村后坑社59号对面农用地 农用地 基本农田违规取土违规填土破坏基本农田   投诉人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第一款 建设用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议拨打12345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10 马銮湾环湾带状公园 社会生活噪声 晚上11点了,还在公园唱歌。而且公园有分贝显示器,上面也清清楚楚写了晚上的分贝应该在那个范围,但是像是摆设一样,没有人管。为什么公园会让收费的唱歌摊进去?没有管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的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规定,公园唱歌噪声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建议拨打“12345”进行反应。我局已跟投诉人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11 新垵村北片677-3-101 烟粉尘 焚烧垃圾影响健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大气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7〕130号)明确执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款 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处罚权;第二款中,涉及工业企业、医院的违法行为,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使处罚权。其余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处罚权。

12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 社会生活噪声 周末不让人休息,音响太大,让乱正常休息日休息!!!从早到晚,一直扰民。让人无法休息。严重影响正常作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根据厦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由公安部门行使处罚权。建议您拨打12345或110进行反映。
13 阿罗海城市广场 社会生活噪声 举办拍卖活动音乐声音过大,刺耳   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22】62号)第八十一条规定, 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联系电话为110.
14 厦门振邦顺和建筑废土再生处置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 长时间无证违法生产水洗高岭土!!!

  一、调查情况

  值班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洗砂设备开启,正在进行洗砂作业。我局值班人员现场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了解,该企业目前正在报批环评手续。

  二、处理情况

  经查,该公司于2022年12月因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被我局立案处罚。

  我局于2023年4月4日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并做调查笔录。该公司已封闭电力生产设备,并且承诺在环评手续审批下来之前绝不生产。

  三、反馈情况

  值班人员已于4月4日电话联系反馈投诉人,建议投诉人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可直接拨打海沧生态环境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92-6376273”进行反映,以便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