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来源 :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3-10-25 15:52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台账管理的通知 》(教基司函〔2020〕21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20〕3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厦门市海沧区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大力帮扶、精准控辍”的原则,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任务,保障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厉打击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复学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学生辍学现象,进一步净化我区教育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工作内容

  落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落实本区疑似失学儿童具体去向,针对辍学儿童、未注册学籍儿童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适龄儿童分类整治,确保本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层层分解责任

  成立由区政府牵头,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残联等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为成员单位的海沧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综合施策,分类指导就学

  针对不同类别的疑似失学儿童,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综合施策,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法定义务教育,进一步跟踪落实核减对象的真实就学情况,做好疑似失学儿童的劝返复学工作。

  (三)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管理

  由区教育局牵头,校社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街道、村(居)三级联动机制,适时监控适龄儿童的入学动态情况,常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规范学籍管理,通过户籍系统与学籍系统数据比对的方式,监控适龄儿童就学情况。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开展对街教育督导及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等措施,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管理,保障义务教育入学达标率。

  四、工作安排

  (一)核查工作

  区教育局将所有疑似失学名单按街道分别建档分发,各街道安排社区工作人员采取入户到人的方式逐一核查疑似失学儿童情况,归类统计,摸清真实失学儿童数据。对核查中发现的因户籍管理、学籍管理、延缓入学、超龄离校、失踪失联、出国出境等原因造成的非真实失学数据,依据实际情况从疑似失学儿童总数中予以核减。对经确认为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要建档立册,作为劝返复学的基本依据。因父母流动在异地就读的,区教育局要与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互相配合,核实学生实际就读情况,做好注册建籍工作。

  (二)劝返复学工作

  区教育局将根据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原因,协调相关部门精准施策,解决失学辍学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对适龄残疾儿童,以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合适形式使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依法管理、坚决整治违规举办的私塾、国学班等办学场所。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街道要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返校就读学生,区教育局强化保障措施,指导学校建立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切实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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