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教育局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情况报告
来源 :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4-12-12 17:12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20〕30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大力帮扶、精准控辍”原则,我区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立即开展了控辍保学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秋季,海沧区共有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小学部)29所,民办小学5所,共34所。在校小学生数5729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巩固率100%;初中(含九年一贯制中学部、完全中学初中部)12所,在校初中生数19087人,初中适龄儿童入学巩固率为100%;特教学校晨昕学校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39人,入学巩固率为100%。

  2024年秋季,海沧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共199人,其中,在特教学校就读的有30人,在全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有76人,送教上门人数有2人,学前教育机构31人,康复或其他机构47人,办理缓学13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率为100%。

  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原控辍保学台账情况》《新控辍保学台账情况》均显示,海沧区的辍学率均保持为零。

  二、具体做法

  (一)健全机制

  建立了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责任。定期召开全区控辍保学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控辍保学工作。街道、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二)规范管理

  1.防止因困失学。海沧区各学校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辍学的现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较好的学习习惯。

  2.完善特教学校建设。提升特殊教育标准化办学条件,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作用,建设并完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推动融合教育的发展。送教上门工作由区特教学校教师指导,提供规范、有效的教育服务,并纳入学校学籍管理。同时,明确了送教人员的交通、伙食等补贴标准和课时标准,并将送教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送教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导

  海沧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各街道和区教育局组成“控辍保学”专项工作督查组,不定期督查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区没有辍学的学生。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一)户籍政策放宽,大量户籍人口迁入我区,没有固定住所的集体户、挂靠户数量增多,为各街道取证带来更大的难度和挑战。下一步,我区将联合街道、社区,重点关注集体户学生,防止此类群体辍学。

  (二)家庭和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被列入重点“控辍保学”对象,“控辍保学”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各校加强家校合作,关注关爱此类学生,避免因困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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