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推进紧密型学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1-07-12 16:38

  各中小学:

  2018年以来,我区学区化办学工作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先后建立了五个学区,实现了海沧街道、新阳街道、东孚街道三个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化办学全覆盖,三年来,学区化办学在区域教育教学资源整合,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内涵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上仍需突破。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辖区内每一所学校,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深化学区制办学改革,进一步释放学区化办学的机制效益,推进紧密型学区建设,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遵循“创新机制、共建共享、提质增效、协同发展”的思路,着力加强紧密型学区创建,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提升学区内每所学校办学活力,提高每所学校的办学质量,进而整体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制度建设管理,促进组织管理更紧密

  各学区应建立学区管委会作为常设协调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部署学区工作。各学区管委会设正、副主任各1名,分别由学区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校长担任,其他成员校校长为管委会委员。学区管委会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管委会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机制和环节,明晰学区内部各法人学校的主体责任,健全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以共同愿景为灵魂、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学区化办学运行机制,确保紧密型学区建设方案逐年得到落实。

  (二)统筹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安排更紧密

  根据紧密型学区建设的需要,可统筹教师的招聘、干部配备和使用,促进干部、教师有序流动。

  学区内各校教师交流原则上以教学骨干为主,交流人数每校每年应不少于专任教师的5%。教师交流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不改变人事关系,交流教师由管委会统一管理。将干部、教师在学区内交流轮岗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干部任免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统筹课程教学资源,促进共研共享更紧密

  各学区应统筹课程资源、研修和科研活动,形成学区的课程开发与配送机制,创新研修与教研、科研机制。实施教师联合备课、联合教研、合作科研、教学比武,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探索实施教师走教、网络同步教学等多种课程教学互动模式。建立健全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资源、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集中学区专业力量,帮助各校在提升常态课教学水平的同时,打造特色课程,凝练办学特色。

  (四)统筹年度绩效考核,促进考核评价更紧密

  实施捆绑式评价,把每一所学校的发展进步作为对牵头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把参与学区、集团共建作为对其他成员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统筹学生共育合力,促进培养方式更紧密

  探索学生活动、课后服务联合运作机制,整体提升学区在学生德育、体育、科技和艺术活动等方面的办学水平。

  探索家校共育新机制,鼓励培育良好家风家训,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畅通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渠道,加大家校共育合力,共同打造良好育人社会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创建方案

  各学区对照紧密型办学的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从治理体系、师资结构、课程教学、特色办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梳理与总结,结合发展中学校提升工程等工作,研制形成紧密型学区创建方案,落实各学期计划,有效开展创建工作。学区管委会应在成立后一个月内制定紧密型学区建设方案。

  (二)定期交流展示

  区教育局定期组织召开紧密型学区建设推进会,分享典型经验,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以学区为单位举办创建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各学区每两年至少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一次高质量的教育交流展示活动,总结学区建设经验,全面展示学区办学成果。

  (三)组织评估考核

  区教育局将组织对紧密型学区创建工作开展评估考核,对创建成效显著的学区予以表彰,对创建不力的学区进行专项整改督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紧密型学区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教育局教育科承担,统筹协调推进紧密型学区建设工作。

  (二)深化人事改革

  统筹解决紧密型学区创建所需编制,给予每个学区一定数量的编外教师编制,鼓励学区通过柔性方式,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向学区内经常性流动、承担带教任务的教师倾斜。

  (三)提供专业支持

  发挥区教师进修学校等部门作用,对学区的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干部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专业指导。经区级及以上业务部门认定,教师在学区内的研修活动可参照区级培训核定学时。

  (四)加大经费支持

  设立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学区整体办学所需要的课程建设、专业资源引入、展示交流等项目支出。

  (五)强化过程管理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调研的方式,了解紧密型学区建设情况。每年开展一次评估,帮助学区总结经验、明确问题、细化对策,不断提升学区工作水平。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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