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公告
时间:2025-12-31 15:35
 

  经我局立案调查,厦门海沧海峡影视艺术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康星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娃哈哈幼儿园、厦门市海沧区退(离)休教育工作者协会、厦门市海沧区散打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连续多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分别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分别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我局拟对上述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5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请上述5家社会组织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联系,书面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585857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

  邮编:361026

  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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