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一:荔枝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万富海百货店,产品名称:荔枝,产品批号:2025-06-24,不合格项目:除虫脲、吡唑醚菌酯。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7月25日,海沧区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海沧区万富海百货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一)产品控制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万富海百货店采购批次为2025-06-24的荔枝,共生产10公斤,销售10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该企业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
(二)召回情况
抽样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市场监管部门于2025年7月25日送达检验结论并启动核查,经营主体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1日主动进行公告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荔枝可能已被消费者食用完毕,故未召回成功。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
种植期间农药喷洒过度导致。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经营者进行整改:
1、将情况的严重性告知荔枝的供货商,要求供货商提供更安全符合要求的荔枝等产品,同时更严格要求供货商要提供全面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后续在采购荔枝时,不再采购该地区的荔枝。
3、定期培训采购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培养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做好购进产品的把关。
(五)处罚情况
依法不予处罚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