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关于海沧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海沧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附表
三、2024年海沧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说明
四、海沧区2024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及相关政策办法
五、海沧区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关于海沧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2月27日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海沧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海沧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区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努力克服国内外不利因素对经济的冲击,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总体平稳。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1.1亿元,增长3.8%,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5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支出67.3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上年结转及上级转移支付支出7.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2.9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8.9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支出17.8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44.7%;上年结转及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1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9万元,为上年结转及上级转移支付支出。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5.4亿元,本年调出使用5.4亿元,预计新增0.8亿元,预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0.8亿元。
5.政府债务情况
全区政府债务上年余额51.4亿元,本年新增14.6亿元(其中:一般债1.6亿元,专项债13亿元),年终债务余额66亿元(其中:一般债14.6亿元,专项债47.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3.8亿元)。
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按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审批。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围绕区委确定的全区中心工作,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有效落实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主要工作和成效:
1.精准施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强化政策供给,稳住市场主体。深化益企服务,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保障各级各部门延续并新出台的一揽子稳增长、稳市场主体政策的资金需求,全力以赴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切实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厚植产业发展优势,全年累计办理减税降费超10亿元,兑现各类惠企扶持资金约8.7亿元。
升级财金协同,助力实体发展。打造“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升级版,对接市级技术创新基金、增信基金、供应链协作基金,为科技创新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工业链主或商贸链主等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项支持。优化金融益企服务,举办政金企对接会,为实体经济输血补气。增信基金累计为全区975户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33亿元,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加力资金统筹,保障重点支出。坚持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有限财力保障民生事业、重点支出。全年争取债券额度14.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海沧区新城发展、产业园区及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积极参与市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共争取2.4亿元用于城中村现代化治理、老旧小区改造、涉农“大专项”、教育附加专项四个领域,助力辖区高质量发展。
2.提早谋划,促进动能持续优化
科技创新引领。全年组织实施四批科技计划项目,兑现科技资金1.25亿元,惠及企业419家次。实施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倍增企业增加26家;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142家、在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8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家,累计31家,创新动能强劲。完善人才政策,支持修订出台海沧区“国际一流人才湾区15条”,拨付“双百计划”人才扶持、住房补贴等1.5亿元,引进双一流本科生以上学历人才464名。
招商服务培优。靠前服务招商工作,保障“大招商、招大商、大员招商”,围绕延链补链强链,全区上下奔赴北京、上海、深圳、香港等地招商考察,强化多元对接,有效开展叩门招商。加强企业上市辅导,提供企业上市各节点全流程服务。全区共有境内上市公司17家(含过会2家),占全市24%,排名各区第一。有6家企业进入上市准备阶段,其中,英科新创、中仑新材料2家企业已过会;安越环境、为正生物、恒坤新材料、铂联科技4家企业进入辅导备案。
引导基金先行。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区级产业引导基金出资1.78亿元,参与设立三支子基金规模超24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辖区新兴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投资聚焦于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领域。积极开展基金招商,修订发布《海沧区基金聚集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为基金聚集区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吸引多家子基金管理人来访海沧考察生物医药园区和信息产业园区企业,已储备招商项目70个,不断夯实发展动能。
3.着力兜牢,保障民生稳步改善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补短扩容,支持双十附校东屿校区等10个项目建设,建成沧江高中等7个项目、新增学位8640个;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委托国企新办园3所,新增学位1260个。开展15个“百校焕新”项目,优化老旧学校办学条件,11所学校参评市智慧校园创建。积极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厦门市央美恒一高中顺利开办。提高教育人才购租房补贴,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购房补贴最高70万元,高层次教育人才租房补贴最高每月6000元。
卫生健康有效保障。加强统筹调配,推进复旦肿瘤厦门医院开业步伐,支持辖区内三家综合医院重症病床扩容到57张,设置24小时可转化重症床位92张,提升重症救护能力。高位嫁接,支持引进复旦中山厦门医院优质资源,打造社区心血管、肝外等特色专科,实现社区基层医疗差异化发展。招才引智,推动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实践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海沧模式”。坚持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理念,支持做精“一老一小”服务。
社保体系更加健全。加力稳岗就业,及时保障兑现稳岗奖补、务工补贴等1.2亿元,推进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海沧园)建设。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分类施助提升社会救助体系,分别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金2.48亿元和救助帮扶资金0.26亿元。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嵩屿街道、临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投用,支持幸福食堂和敬老餐桌服务。推动兴港花园五期等7个安置房项目大产权办理、东坑安居房二期动工建设。推进与宁夏泾源县等地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协作。
城区品质持续提升。加快城市绿地、公园改造提升,有序推进42个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在库项目。支持完善骨干路网建设,推动市级道路、企业配套道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养。实施32个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生成12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强化安居保障水平。保障各类文体公益活动,打造全国健身锦标赛、中国网球巡回赛CTA500(厦门站)等品牌赛事和活动,支持文旅深度融合。加强文物保护,开展第二轮69处不可移动文物集中保护修缮。支持非遗传承,丰富海沧“文化基因库”。
4.纵深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加快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效能。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REITS基金和EOD模式,推动城市综合开发。率先各区实现民生综合工程PPP项目开工,有力保障教育、养老等资金需求。推动房票制度有序运作,完善兑付机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企产业布局,整合国企资源,完善国资监管机制,出台防范化解国企债务、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相关意见。
深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坚持过紧日子。在预算中坚持“严”和“紧”的主基调,从严控制一切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和支出进度相挂钩,加力统筹盘活低效资金。加强绩效管理,把绩效贯穿在预算和政策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加快清理低效政策和资金,推动产业扶持政策调整优化、精准扶持。
加强财会监督,严格防范风险。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重点开展八大领域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预决算信息公开、重点民生资金、购买服务等专项整治,全面规范资金使用。深入推进健全人大预决算审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23年,面对国内外严峻复杂形势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以及连续三年辖区经济较高速增长带来的高基数,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好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是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方面,受宏观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工业、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市场积极因素集聚,呈现企稳回升,但幅度不如预期,增收后劲亟待加强。财政支出方面,增人增支、基本民生、重点项目和必要的基建项目等刚性支出巨大,收支矛盾空前,财政部门统筹平衡难度前所未有。财政管理方面,仍存在部分部门和项目支出进度缓慢、部分资源资产闲置、部分资金政策交叉重复低效,支出绩效水平低,财政投入体制机制难题亟待破解。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既要坚定信心,也要正视困难和挑战,改革创新、迎难而上,集中财力保障全区中心工作,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地编制2024年预算,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
2024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强化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有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海沧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提供坚实的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系统观念。聚焦服务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增强财政资金、政策管理的系统性和集成度,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应急和谋远相结合,加强上下级、各领域、跨周期各类政策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深化加力提效。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在优化支出结构上再下功夫,优先保障“三保”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推动预算和绩效深度融合,突出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做实结果运用。
(三)加快改革创新。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把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动各方积极性作为改革的关键立足点。统筹资金资产资源,运用“财政+金融”方式,加快落地投融资体制改革,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撬动更多资源服务城市发展。
(四)树牢底线思维。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安排收支政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发展和财力可持续之上。加强审计和财会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按照上述原则,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3.4亿元,增长5.5%,加上级补助净收入14.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6.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合计8.9亿元,可安排财力66.8亿元,相应安排支出66.8亿元。主要支出科目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亿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协及党政各部门的正常运转支出、公共管理和服务支出、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国防支出0.1亿元,主要用于民兵建设和国防动员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2.6亿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22.9亿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等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2.5亿元,主要用于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和科技创新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亿元,主要用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修缮、文化事业发展以及旅游相关发展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亿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4.9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支出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0.9亿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5.4亿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城乡社区环境整治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0.9亿元,主要用于耕地恢复、乡村振兴、森林防火、水利修建等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0.2亿元,主要用于公交运营补贴等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支出。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2亿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扶资金等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2亿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等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0.7亿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相关支出及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亿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消防等应急相关的支出。
18.预备费1亿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9.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0.5亿元,主要用于政府一般债发行和利息的支出。
在上述支出中,“三保”支出35.2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6亿元,“保工资”支出20.9亿元,“保运转”支出9.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6亿元,加上年结余0.3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1.8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亿元,累计财力11.2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1.2亿元,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9.5亿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支出3亿元,土地开发及出让业务支出0.1亿元,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7亿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0.2亿元,农村生态环境及市政维护等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5亿元。
2.其他基金支出1.7亿元,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和发行费用支出1.6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0.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0万元,全部调出补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不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0.8亿元,本年调出使用0.8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为零。
三、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协同,提升经济发展能级
升级现代化产业体系。注重供需协同发力,完善产业发展格局。发挥主导产业稳增长作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落实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发展数字经济,加快人工智能发展,做实做优工业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助力跨境电商、商贸物流等新业态发展,繁荣多元商业综合体,实施促消费政策,扩大汽车等重大领域消费,深度挖掘节庆消费、文旅消费,培育壮大“智慧+”消费产品和服务。抢占先机,支持基因与生物技术、氢能与储能、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布局和投入,加速升级现代化产业体系。
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坚持引育双管齐下,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创新引领,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变革、提升产业能级。统筹优势资源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全周期支持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塑造发展新优势。完善培优引才政策,加大专业技术型人才扶持力度,推动高素质人才集聚。固本培元,巩固与增强工业发展优势,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补短板、锻长板,增强发展新动能。筑巢引凤,大力开展“走出去”招商、叩门招商,推动引进大项目、行业龙头企业,促进优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深化产业集群发展。
提升一揽子政策质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提振发展信心,激发企业活力。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产业等政策协调配合,保持政策的稳定和预期,更好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与资金的撬动作用,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着力纾解企业困难,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用好用足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并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激发民间投资潜力,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二)补齐民生短板,强化基本公共服务
稳步增加教育供给。持续补短扩容,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华师附中四期等5个项目建成、新增各类学位4920个;续建项目6个;计划开工项目3个。加强教育队伍建设,发挥人才政策优势,吸纳综合素质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校毕业生。加大高端校长、教师人才引培力度,办好“校长成长学校”。支持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科技教育,加强科创实践,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教育基地。
加力卫生健康事业。扩大医疗资源供给,推进海沧医院扩容提升,支持东孚A级急救站点、马銮湾街道和新阳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十五分钟健康圈”。提升基层优质医疗服务,打造“一社区一品牌”和基层中医特色诊疗品牌,健全签约服务激励和保障机制,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专结合”全覆盖。稳步推进健康县区建设,支持打造国企托育品牌,推动普惠托位试点和母婴设施建设。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用好就业补助、完善精准帮扶。持续巩固全民参保,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强化兜底保障。积极推进第二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支持各街道逐步完善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功能,做深做实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推进东坑安居房二期建设,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持续做好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支援工作。
提升城区生活品质。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区更新和建设,持续深化乡村振兴。大力支持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完善道路交通路网和公共交通出行,持续推进公园体系、健康步道、绿道等绿化项目。投入专项资金用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实施文体惠民工程,支持金沙书院、全民健身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富有海沧特色的文体品牌。
(三)深化管理改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统筹提效,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统筹资金、资产、资源,确保有足够资金用于兜牢“三保”支出和全区重点项目支出。加强财政经济运行监测,努力培植税源,优化收入结构,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面梳理政府存量资产、保障房、安置房等资产,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拓宽非税收入来源,持续做大财政收入“蛋糕”。早做谋划,积极向上争取。紧盯财政部发行一万亿特别国债等重要政策、时间节点,围绕灾后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抓紧梳理策划一批符合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向的优质项目,做实项目储备,争取更多特别国债和专项债额度、上级专款支持和政策倾斜,助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
加快改革,优化财政投入机制。拓展再升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探索建立产业投资全周期支持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和数字经济等方面。加强跨部门、跨区域集成联动,借助自贸区产业引导基金、跨境金融领域等优势,创新运用基金招商、以商引商等方式,促进三大主导产业与资本方的产融结合。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探索符合海沧区的REITS、EOD、城中村改造、片区综合开发等投融资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导入优质资源整合低效资产,推动项目“规建管用”一体化,实现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良性循环。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市场化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提升国资监督效率。
筑牢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安排社会事业投入,分轻重缓急、科学统筹重大基建项目建设,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建立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在出台重大政策和实施重大投资项目前,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增强财政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把绩效作为财政资金管理的常态化手段和财政资金分配的核心依据。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强化源头控制,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切实提升财政监督效能。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督促国企去化降债,守牢不发生债务违约的底线。提升金融风险管理能力,维护辖区金融安全稳定。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坚定信心,开拓奋进,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积极履行财政使命,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能,以创先争优、走在前列的姿态,推动海沧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海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