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关于调整2024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公告
来源 :海沧区财政局
时间:2025-09-15 11:06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2024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予以调整,相关债券还本付息安排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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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名称 |
发行金额(万元)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使用额度 (万元) |
调整后使用额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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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三十八期) |
4000 |
海沧区旧城旧村改造项目 |
6000 |
10000 |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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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