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郑亚财非医师行医案)
来源 :海沧区卫健局
时间:2024-01-15 15:41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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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厦海卫医罚〔2024〕2号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郑亚财(居民身份证:35062119670221****) |
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郑亚财 |
案由 |
郑亚财非医师行医案 |
处罚依据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参照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本条款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1档处罚情节。 |
处罚结果 |
1、没收作为证物保存的26种中药;2、没收违法所得6810元;3、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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