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沧京口岩居住小区二期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通知
来源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5-09-18 10:51
本府《关于京口岩居住小区二期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厦海政〔2014〕58号)征收期限至2015年3月31日即将届满。根据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厦府办〔2011〕86号文及市有关规定精神,依拆迁人申请,经本府研究,决定将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16年3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6年2月28日。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特此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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