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马銮湾新城西园小学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结果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来源:      日期: 2024-02-06 15:18     字号:

  厦海政办征〔2024〕3号

  因马銮湾新城西园小学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芸美村范围内的土地。根据《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西园小学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厦海政征〔2023〕94号)已发布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已于2024年1月2日起公示,征求意见三十日。

  二、征求意见地点:海沧区东孚街道政务公开栏、芸美村公开栏、海沧区政府网站、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征收信息专栏。

  三、征求公众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征求意见期内无相关权利人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异议或申请听证。

  附件:马銮湾新城西园小学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附件

  马銮湾新城西园小学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因马銮湾新城西园小学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我市集体土地征收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市海沧区区域范围内各地块项目的实施方案及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补偿

  (一)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规〔2023〕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23〕15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补充通知》(厦府〔2023〕167号)执行。

  (二)社会保障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补助)

  本次征收土地未涉及住宅房屋。

  三、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补助)

  本次征收土地未涉及非住宅房屋。

  四、无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按我市相关征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本补偿方案未涉及的问题,按我市现行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