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 :海沧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1-02-18 10:44
序号 案号(决定书编号) 当事人 处罚事由 处罚决定 处罚日期 备注
1 厦海城管罚〔2021〕13号 杨月德 无证开采砂、石、土 责令立即改正,并按每立方米200元处以罚款人民币348400元 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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