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沧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海政规〔2025〕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1〕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已废止的区政府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