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204-01-00-2023-001
  • 备注/文号:厦海东街办〔2023〕2号
  • 发布机构:东孚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3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东孚街道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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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东孚街道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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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孚街道各消安委成员单位:

  现将《东孚街道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3日

  

东孚街道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省、市、区消安委关于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东孚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街道辖区内集中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

  三、组织机构

  为有效开展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成立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暖阳(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徐济春(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林加彬(党工委委员、三级调研员)

  苏志斌(党工委委员、东孚派出所所长)

  王炳清(党工委委员)

  季映阳(党政办副主任)

  郑永华(经济服务办副主任)

  蔡桦荣(综合治理办副主任)

  陈 波(综合执法队队长)

  洪柏轩(综合服务中心党建服务科负责人)

  黄淑敏(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事务科科长)

  蒋昌瑞(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科科长)

  刘 波(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

  邱良成(腾飞招商公司副经理)

  向炜晔(东孚交警中队中队长)

  王  兵(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明哲(东孚司法所副所长)

  朱宜虎(城管局马銮湾中队副中队长)

  张松兴(城管局东孚中队副中队长)

  庄智伟(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站长)

  各村(居)书记(主任)、安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安监),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1.开展小微企业、老旧住宅、自建出租房、沿街店铺、工业园区等消防安全高风险专项整治。根据通知要求,结合部门自身工作职责,组织对消防环境杂乱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围绕小微企业、老旧住宅、自建出租房、沿街店铺、工业园区重点场所,聚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用火用电动焊、值班值守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综合执法办要强化落实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坚持分类施策,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对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消防安全隐患较多的对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主管业务予以约谈,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项整改督促按期整改销案。对逾期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合力予以清理。(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农业农村科、经济服务科、腾飞招商公司、东孚派出所、城管局东孚中队、城管局马銮湾中队、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各村<居>)

  2.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重点聚焦辖区内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检测维保质效低和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人员能力素质不足等“3个突出隐患”和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层公共建筑等“4类重点对象”,落实好整治措施,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农业农村科、城管局东孚中队、城管局马銮湾中队、天竺社区、孚美社区)

  3.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治。要对本辖区各部门主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对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隐患台账,实施清单管理。要根据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执法,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综合采取警示、约谈、上报等多种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对整改措施有效,按期销案的单位、隐患,要加强正面宣传报道,以点带面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民生事务科、农业农村科、经济服务科、东孚派出所、各村<居>)

  4.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市、区消安委关于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要聚焦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弱、公共区域消防设施不足、致灾因素多、火灾风险高、群众意识弱等问题,进一步治理城中村的“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电气、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电动自行车等问题隐患,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在前期街道消安委和消防工作站、村(居)消防工作室组织架构的基础上,按照基层网格划分,发动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辖区内显见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党建服务科、民生事务科、农业农村科、经济服务科、东孚派出所、城管局东孚中队、城管局马銮湾中队、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各村<居>)

  5.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要对本街道的6个固定护林哨卡、2个临时哨卡强化巡查,严格管控。以野外火源管控为重点抓手,确保巡查检查人员配备,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加强火源管控,切实管住人为火患,增强出入林区人员森林防火意识。各单位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正在野外烧荒、烧桔梗、落叶、树枝等的群众,应立即制止,并向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自觉遵守国家防火条例制度,对屡劝不止的对象可采取上报相应执法部门对其进行处罚,以罚代管杜绝隐患蔓延。各村(居)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执行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工作路线,加大对林区群众开展森林防火常识、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村(居)微型消防巡逻车辆的高音喇叭、滚动宣传屏,LED屏幕等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条例。同时,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道,营造文明用火、野外无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农村农业科、党建服务科、东孚派出所、城管局东孚中队、城管局马銮湾中队、各村<居>)

  (二)全面加强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

  6.强化基层末端消防监管。要着力加强街道消防工作站、村(居)消防工作室的能力建设,组织安监、综治网格、综合执法、市场监督所等基层力量,联合公安派出所,发动村(居)“两委”、消防工作站(所)、村(居)微型消防站,按照基层消防“5+3”必查要求(5个检查重点:“三合一”场所、弱势群体、火源、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3项“保命”措施:畅通疏散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逃生面罩)真正动起来,一家家排查、一家家建档、一家家整治、一家家验收。各村(居)要使用网格通消防安全“五加三”必查模块录入隐患,开展整改复查,形成工作闭环。(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民生事务科、综治事务科、东孚派出所、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三)聚焦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7.聚焦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风险。要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整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行业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强化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我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党建服务科、民生事务科、农业农村科、东孚派出所、城管局东孚中队、城管局马銮湾中队)

  8.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厦安办〔2021〕49号)、《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闽安委〔2022〕30号)、《厦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厦委办〔2022〕21号)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会议精神,抓住生产、销售、电池改装、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链条管控和系统性治理。要持续配合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打击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行为。要组织摸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充电点情况,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要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工业园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网格要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完成100%居民住宅区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农业农村科、东孚派出所、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市管理局东孚中队、城市管理局马銮湾中队、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各村<居>)

  (四)扎实做好重点节点和场所消防安全保卫

  9.落实单位场所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要推行专家检查,紧盯重大项目,精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指导,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强化科技应用,推动加强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测等信息化手段运用,进一步完善火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早发现早处置能力。综合执法办、东孚派出所、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各村(居)基层网格等力量,要加强工业园区、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店面等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对存在“三合一”、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等场所,坚决予以清除,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水平。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社会单位提升消防“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压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风险自知、隐患自查、问题自改。(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党建服务科、民生事务科、农业农村科、经济服务科、腾飞招商公司、东孚派出所、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各村<居>)

  10.落实重要节点重大节日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全市、全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旅游景区、民宿客栈、森林防火哨口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农业农村科、党建服务科、民生事务科、经济服务科、东孚派出所、东孚市场监管所、城管局东孚中队、城管局马銮湾中队、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等部门)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1.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全民学消防”“消防大体验”等消防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要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广泛发动安全员、基层网格员,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要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以网络直播、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推动移动通信运营商发送消防提示短信,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责任单位:东孚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12.扩大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重点搜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靶向制作火灾案例和科普短视频、海报等宣传素材,宣讲法律责任、事故代价,通过媒体舆论监督和引导,让群众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要联合各类媒体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剖析危害后果,净化消防安全环境。(责任单位:东孚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六)充分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3.做好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准备。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特点,要开展研判会商,强化预警监测,实现信息共享。要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特点,盯牢烟花燃放、祭祀祈福、商业促销、展会展览等重点环节,合理安排值班力量,科学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实行重点时段24小时备勤,落实各类应急装备、物资,保持联络渠道畅通。(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农业农村科、东孚派出所、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各村<居>)

  14.加强熟悉演练和夜巡工作。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要加强冬季练兵工作,针对高层、地下、厂房仓库、城中村等场所开展实地熟悉、桌面推演、实装演练。各村(居)、企业微型消防站要配合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对辖区开展夜巡工作,同时邀请社区或村“两委”工作人员一同开展夜巡工作,核查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小区内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水泵接合器是否好用,以及其他影响灭火救援的问题;抽查居民楼疏散楼梯间或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是否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其他显见性火灾隐患,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及时反馈给属地随行工作人员督促整改,推动住宅小区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提升住宅小区灭火救援条件。(责任单位: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各村<居>)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2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召开会议研究,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其中,部分工作时间节点如下:

  2023年1月底前,建立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的底数清单,形成隐患清单,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

  2月底前,山边社区微型消防站,要参照市消安委《厦门市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厦消安委〔2022〕6号)开展装备器材提升工作,配备针对城中村狭小道路和水源匮乏等特点的小型车辆和灭火器材。

  3月底前,各村(居)所有网格员100%实名注册账号开通消防“五加三APP,并实际运用消防“五加三”必查模块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进行数据录入;完成电气火灾隐患阶段性排查工作,建立改造对象名单,制定改造计划方案。100%居民住宅区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高层建筑要逐栋完成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摸清风险问题,形成高层建筑总体情况。

  (三)总结验收(2023年3月16日至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充分利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成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消安委办公室要牵头对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提请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判,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并结合实际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要指导、督促部门主管行业单位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

  (三)认真梳理总结。2023年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街道各消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三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梳理总结,准备台账资料,并举一反三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四)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消安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或落实不力的、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根据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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