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201-01-00-2020-004
  • 备注/文号:厦海海街办〔2020〕16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海沧街道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0
  •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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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海沧街道 发布时间:2020-06-10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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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家、省、市、区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定于6月份在辖区范围组织开展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全面落实问题整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组织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海湾城区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海沧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促指导,综合协调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辖区性活动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要安排理论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根本上增强防范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干部要带头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学习,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网络、新媒体宣传造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2.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海沧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为全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学习借鉴。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畅通隐患举报渠道,梳理并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运用“曝光台”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3.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常见事故案例、开展游戏互动、灭火演示、交通事故预防、急救措施学习、安全知识问答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向群众发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案例》、《“四不伤害”安全意识》、《防灾减灾知识》等宣传册,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

  4.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通过线上讲座,线下小型座谈会、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系列活动,向群众和企业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每一“进”选择两个点位开展工作。专家授课下企业、志愿服务到社会,使安全价值、安全伦理、安全认同、安全意愿、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技能深入社会群众。重点宣讲森林防灭火、危化品管理、粉尘涉爆企业安全、家庭生活用电用气安全、防台风防汛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加油站管理安全、人员密集型(出租屋)场所安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等内容,使其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5.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和科普宣传活动。下发并组织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的警示教育片,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强化警示教育。

  6.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村(居、场)、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要求,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预案演练。

  7.开展媒介互动宣传。以本单位微信、微博及APP等媒介为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有奖答题和安全生产小游戏等互动式宣传,提高安全生产认识度。

  8.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有效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减少突发灾害事故和危重急症病人的伤亡。

  9.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各村(居、场)、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职能纳入社区网格员职责,推动网格深入发展,不断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通过微信、短信、网络、横幅、滚动标语、宣传车等途径对各村(居)民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加强对各村(居)安全员、网格员在用电、消防、危险化学品、“三合一”场所整治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宣传培训。

  (二)行业性活动

  1.积极参加全区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区总工会、区应急局联合区危化品行业工会举办全区性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根据自愿原则组织报名参赛,选拔队伍进行开展生产知识竞赛决赛。

  2.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区安委会、区总工会、区应急局联合开展2020-2021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竞赛主题为“强意识,查隐患,促发展,保安康”,不断提升劳动安全技能和素质,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进一步深化,安全健康意识和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数、伤亡数和职业病发率“零报告”。

  3.积极参加全区用电安全技能竞赛活动。区应急局组织街道安监站8支参赛队伍,32名参赛人员开展用电安全技能竞赛活动。采用现场知识问答和模拟实操的方式择优评比,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管理队伍的专业能力。

  4.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由街道妇联、街道综治办共同组织实施,加大法治和“平安家庭”创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手法平安意识;加强“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平安和谐。

  5.开展“平安校园”活动。由街道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开展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等自我防护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6.开展“平安交通”活动。由交警部门组织实施,广泛宣传“两客一危”安全行驶规定,开展长途客运站、长大隧道和大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培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7.开展“平安船舶”活动。由街道农林水协助厦门海事局组织实施,注重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宣贯,充分利用“海事、水运、船检”三方合作平台,联合督促航运企业加强船舶管理及船员的教育培训,以水上交通“现场监管的先行者、应急抢险的排头兵、安全技能的教练员、海事建设的小行家”为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8.开展“平安港口”活动。协助以保障危险品运输和客运船舶安全技术性能为重点,推进“平安港站”建设,管控港口危险品堆场和罐区安全生产风险,推进“平安港区”建设,开展大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达标,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9.开展行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居、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协助区工信局、区卫健局、海沧资源规划分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气象局、海沧交警大队、海沧消防大队、国网厦门供电公司集海客服中心、海发集团、城建集团等单位结合本行业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三)区域性活动

  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家访谈、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应急演练等具有区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安全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五、活动要求

  (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发动相关部门、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善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共享资源载体、优化整合提升的宣传教育机制,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过程的大宣传格局。

  (二)突出主题,求真务实。紧扣“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力手段。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教育作为遏制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加强在广播电视台、海沧消息报和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的安全生产宣传栏目上的宣传报道,实现宣传网络全覆盖,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

  (四)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活动过程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请将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6日、6月29日前报送街道安监站邮箱hcjdajz@126.com。

  附件 1.2020年海沧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安排

  2.202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海沧街道“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安排

  为充分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浓厚氛围,请各村(居、场)、各部门结合实际,在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及宣传视频普及安全常识,传播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活动标语、温馨提示、宣传视频等相关宣传资料可登陆厦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安全生产月”专栏下载,现将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1.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负责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温馨提示、警示教育视频等宣传资料的收集制作;加强在区安监局网站“安全生产月”专栏及海沧周报、海沧电视台“安全生产月”活动栏目的报道活动动态;指导各村居场、各部门、各单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LED屏幕、电子显示屏等媒介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和宣传短片等,推进活动开展,营造活动浓厚氛围。

  2.街道安监站负责通知监管的企业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配合区交通运输局、海沧公路分局、厦门港口管理局、路桥集团、城建集团等部门负责协调主管的公交集团、农村公交首末站、桥梁、隧道、客运码头等利用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和宣传短片,在车站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

  3.街道文化站负责协调文体活动中心及图书馆LED屏幕,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天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和宣传短片,并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

  4.街道旅游部门负责协调辖饭店、旅游景区(点)利用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和宣传短片。

  5.街道卫健办负责协调卫生、医疗机构利用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和宣传短片,并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

  6.海沧交警中队队负责利用各道口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

  7.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悬挂“安全生产月”标语,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本单位的LED屏幕、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和宣传短片。

  附件2

  202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3.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4.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5.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6.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7.安全人人抓 幸福千万家

  8.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9.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0.我的安全我负责   厦门平安我尽责

  11.强化风险防控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12.复工复产要蹄疾  安全生产要步稳

  13.复工复产  莫忘安全

  14.珍爱生命安全   珍惜家人幸福

  1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16.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7.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完善安全诚信体系

  18. 安全文明生产  幸福有你有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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