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203-11-00-2018-019
  • 备注/文号:厦海嵩街办〔2018〕113号
  • 发布机构:嵩屿街道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30
  • 内容概述:关于公布嵩屿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新增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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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嵩屿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新增事项的通知
来源:嵩屿街道 发布时间:2018-12-0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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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办(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闽食药监餐服〔2017〕42号)《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厦食安办〔2018〕13号)和《厦门市海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贯彻落实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食安办〔2018〕15号)等文件精神,我街道现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具体为:新增权责事项1项,即新增公共服务事项“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子项“小餐饮登记”。  

  经调整,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具体权责事项共计12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行政确认9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53项,其他职责事项59项。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原《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嵩屿街道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的通知》(厦海嵩街办〔2018〕102号)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做相应调整,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权责清单新增事项目录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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