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203-11-00-2019-002
  • 备注/文号:厦海嵩街办〔2019〕15号
  • 发布机构:嵩屿街道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2
  • 内容概述:关于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关于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
来源:嵩屿街道 发布时间:2019-04-2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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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办(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街道便民服务事项的通知》(厦海人社〔2019〕27号)精神,我街道取消了一项权责清单,具体如下: 

  原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办理”取消。 

  经调整,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具体权责事项共计12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行政确认9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52项,其他职责事项59项。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原《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厦海嵩街办〔2019〕9号)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做相应调整,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调整权责清单目录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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