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203-11-00-2022-002
- 备注/文号:厦海嵩街办〔2022〕3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7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嵩屿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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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嵩屿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成立嵩屿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机构
组 长:林世期(嵩屿街道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曾 妮(海沧消防救援大队嵩屿片区参谋)
钟 军(嵩屿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成 员:辛昊予(钟山派出所工作人员)
沈 昱(嵩屿派出所民警)
邓建聪(交警钟山中队工作人员)
张秀琴(区城管执法局嵩屿中队工作人员)
林跃顺(区城管执法局市容中队工作人员)
陈萍丽(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邱全福(嵩屿街道党政办工作人员)
柯金游(嵩屿街道综合治理办工作人员)
陈慧昌(嵩屿街道经济服务办工作人员)
张毅华(嵩屿街道教育口工作人员)
林毅斌(嵩屿街道社区建设办工作人员)
周剑鹏(嵩屿街道建设口工作人员)
郭 琛(嵩屿街道卫健口工作人员)
陈小李(嵩屿街道农业农村科工作人员)
何玉平(嵩屿街道文体口工作人员)
卓晓婷(嵩屿街道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
高全伟(鳌冠社区)
谢斌智(石塘村)
蔡跃忠(钟山社区)
郑松坚(东屿社区)
江绍理(贞庵村)
万小真(海虹社区)
杜锦煌(海林社区)
杨 浩(海达社区)
蔡志勇(海翔社区)
陈小娟(海发社区)
林小彬(未来海岸社区)
张晓燕(北附小社区)
陈 勇(海景社区)
周春丽(海盛社区)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队,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设村居消防工作室,负责辖区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遇人事调整,由接任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指导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协调解决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研究部署辖区消防安全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落实有关专题和事项。
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应当相应建立完善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附件:嵩屿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嵩屿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街道教育口:
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配合教育局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与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街道社区建设办:
负责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老年人照料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街道卫健口:
配合区卫健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街道综合执法办:
负责依法拆除或处置城镇违法建(构)筑物,保障消防安全;配合行业部门开展消防执法行动。
街道建设口: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助推进辖区消防基础建设及消防改造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督促街道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督促使用维护单位对城市公园、市政公用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街道经济服务办:
(一)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对消防资金进行预算管理。
(二)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街道农业农村科:
(一)负责指导督促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街道文体口:
(一)配合区文旅局负责文化系统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二)配合区文旅局加强体育类场馆等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大型体育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街道应急口:
(一)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二)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除隐患,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钟山交警中队:
负责客运车站、交通工具等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
嵩屿派出所、钟山派出所:
依法查处涉及消防安全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涉嫌消防安全生产犯罪的刑事案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
市场监管所:
(一)负责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按照职责分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二)指导督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村(居):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
(三)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级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常态化消防安全整治,组织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