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202-01-00-2024-015
- 备注/文号:厦海新街办〔2024〕32号
- 发布机构:新阳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9
- 内容概述:关于确定垃圾分类劳保用品控制单价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确定垃圾分类劳保用品控制单价的通知
来源:新阳街道
发布时间:2024-08-1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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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进一步规范各村(居)垃圾分类劳保用品采购行为,2024年8月5日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街道通过多方询价确定垃圾分类劳保用品控制单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垃圾分类劳保用品控制单价。采用各家超市报价的平均价和第三方出具控制价相结合的模式,确定垃圾分类劳保用品的采购控制单价:平均价高于第三方控制价,按第三方控制价作为采购控制单价;平均价低于第三方控制价,则按平均价作为采购控制单价;各村(居)垃圾分类劳保用品的控制单价详见附件。
二、适用范围。新垵村、霞阳社区、祥露社区、一农社区、兴旺社区、兴景社区、兴祥社区、翁厝社区、孚中央社区。各村(居)采购垃圾分类劳保用品价格不得高于控制价。
三、执行期限。自2024年8月1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新阳街道垃圾分类劳保用品控制单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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