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东孚南路(东孚东二路—后祥路)建设用地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厦海政〔2013〕31号)征收期限延期至2013年6月30日即将届满。根据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同意,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14年5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4年6月30日。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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