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7-01-2014-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4〕33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3-12
  • 内容概述:关于海沧嵩屿港区一期工程2号泊位A1地块建设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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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沧嵩屿港区一期工程2号泊位A1地块建设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3-12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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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沧嵩屿港区一期工程2号泊位A1地块建设用地房屋征收的公告》(厦海征公〔2011〕4号)及其延期通知,征收期限至2014年3月31日即将届满。根据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厦府〔2011〕619号文及市相关规定精神,依拆迁人申请,经本府研究,决定将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15年3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5年2月28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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