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6-00-2016-003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6〕19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0-25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海沧区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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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沧区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0-2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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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

  现将《海沧区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5日 

  海沧区实施畅通城市

  三年行动计划(2016 -2018年)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印发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闽政〔2016〕18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厦府〔2016〕200号)的要求,深入推进美丽厦门·活力海沧,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部门联动、共同缔造、落实责任、综合施策”的原则,突出城市重点拥堵区域,抓住综合交通关键问题,从2016年起用三年时间,通过建设一批智能交通科技项目,整治一批拥堵路段和节点,完善一批道路配套设施,采取一批执法管理措施,推动一批城市交通设计,提高城市综合交通管理水平和智能化水平,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切实保障城市交通运行总体安全平稳有序,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交通设施承载能力明显提高。按照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目标要求,每年全区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5公里以上。2016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6.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2.3%,新增公共自行车1100辆以上。到2018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7.3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3.5%,力争达到全省目标水平,全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暂定4000个左右,新增公共自行车2000辆以上,市重点线性海沧“两环八射”工程新建总里程70公里,目前已经完成厦成高速等共10公里,在建60公里,三年计划每年平均完成20公里。其中轨道2号线海沧端21.4公里,目前全线都在施工,计划2019年底完成通车。

  (二)公交出行比重显著提高。辖区现状公交出行比例为19.4。到2018年,力争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5%以上,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

  (三)道路交通更加顺畅。推动一批城市主干道和重要拥堵节点的交通设计,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重要交通拥堵节点优化提升改造,基本完成城市重要拥堵节点的综合治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象。大力推行公交优先、单向交通、“绿波”通行、精准配时等管理方式,提高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群众出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逐年提高高峰时段主干道平均车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市道路规划建设。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理念,按照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总体要求和2020年路网密度目标要求以及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抓紧组织规划、建设、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和技术力量梳理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及道路拥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规划。2016年规划分局、交通局应加快推进《海沧区干道系统规划》《沧江古镇市政专项规划》等规划,并完成《海沧自贸区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海沧港区道路系统实施规划》等路网规划梳理。 要按照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旧城区有机更新、景观整治,加快推进《2016年海沧区“多规合一”空间布局规划》,对辖区断头路进行梳理,并在条件成熟时通过“多规合一”平台进行推动,拓宽一批老城区支路、小巷,条件允许的小巷要通过改造,力争建成车行道,完善城市“毛细血管”。同时要合理组织单向交通,打造循环交通体系。2016年重点加快推进市重点线性海沧“两环八射”工程,实施一批片区道路网加密改造项目。包括加快推进第二西通道、海沧疏港通道、海新路与疏港路立交工程、灌新路(灌口中路-环湾大道段)、海沧货运通道(马青路-疏港通道段)、海沧货运通道(疏港通道-海翔大道段)、马青路快速路改造(南海一路-钟林路段)等项目工程建设。要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推进标准化施工管理。

  到2016年底,确保孚中央西路及孚中央东路、孚安路(中段)、后祥西路(后祥路-孚安路)等12条市政道路通车运行。到2017年,建设完成海沧隧道海沧端接线工程、马青路快速路改造(南海一路-钟林路)项目、海沧货运通道(疏港通道-海翔大道段)工程、海新路与翁角路立交工程、灌新路(环湾大道—烟厂段)道路工程等项目。到2018年建设完成货运通道(马青路-疏港通道段)、灌新路(灌口中路-环湾大道)等项目。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公安分局

  2.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重点抓好已开工建设的厦门轨道2号线控制性工程建设。轨道交通2号线海沧段总长约21.4公里(含过海段),投资约175亿元,计有车站12个;分为一、二期工程,其中过海段已于2014年年底开始动工,一期工程于2015年6月底全线启动,二期工程于2015年底动工。大力推动6号线建设:轨道交通6号线海沧段全长约4.5公里(不含与2号线共线部分),设有车站4个。全线计划于2017年10月动工建设,2022年7月通车。其中马銮湾片区段工程计划于2016年年底开工。做好推动4号线(二期)前期工作:轨道交通4号线海沧段全长19.8公里,设有车站5个。一期工程计划于2016年11月动工,全线计划2022年建设成。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3.鼓励非机动车出行。城市主次干道要建设步行和自行车道,交通流量较大的次干道以上的道路视情况设置分隔设施,保障非机动车合理通行路幅。继续推动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构建便捷的半小时自行车体系,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重点梳理完善行人过街系统,提高行人过街设施的可达性、便捷性。2016年,加快推进《海沧生活区人行天桥布点规划》《海沧区生活区艺术天桥行动规划》等规划,完善行人过街系统,并在新规划道路增设自行车道,如:青礁东路、青礁西路、柯井路等。年内建成行人过街设施1 处,继续大力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五、六期建设,完善自贸园创新社区、新阳工业区、生物医药港等产业社区及南北片区零星站点建设,计划增加投放公共自行车1000辆。到2018年,公共自行车和慢行系统基本完善。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区交通局

  (二)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1.加快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交通局、规划分局配合开展《公交系统规划》,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统筹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多种类型公共交通协调发展,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尽快形成畅通、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加强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结合厦门轨道2号线工程、第二西通道、马銮湾新城、临港新城等项目建设,构建多层级公交线网布局结构:以轨道为支撑的“对外公交干线+区内公交干线+区内公交支线”的多层级公交线网布局结构,补充完善公交缺失片区和新开发片区的公交线路,提高线网密度及站点覆盖率,加快港湾式公交候车亭建设,加快公交枢纽、换乘站、首末站等场站建设,形成市级枢纽:海沧新城枢纽、马銮湾枢纽,区级枢纽:嵩屿、东孚、海沧港区等主要交通枢纽。鼓励公交进社区,大型连片居住社区以及城市综合体都要同步配套公交场站。2016年,新增23座电子公交站牌及6座候车亭建设,正在办理立项流程。海沧综合交通枢纽按建设计划顺利进行。到2018年,基本解决公共交通车辆占路停车问题,在具备条件的主要客流走廊试点推行公交电子站台,方便市民出行。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区建设局

  2.优化公交线网。要做好存在公交乘车难的重点地区(小区)的排查工作,制定公交线路和站点优化调整方案,采取跳站、接驳、改造等措施,解决公交站密集、线路过于集中、公交车站口斜插左拐、公交车“列车化”停靠与行进等问题,完成《厦门市海沧区公交线网近期规划》及《厦门市海沧区公交场站近期规划》编制。城市新区和各类产业园区及时增设或者延伸公交线路。提高公共交通线网覆盖率,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加快车辆更新改造升级步伐,推广应用大容量、低地板公交车辆和空调车,积极推进混合动力、纯电动、天然气等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的示范和应用,新增非新能源和清洁燃料城市公交车辆全部实现 V及以上排放标准。2016年以来,新增、更新公交车辆71辆,其中63辆为新能源车,新增公交线路3条(D1线定制公交、823社区公交、849快站公交),延伸、优化公交线路15条。到2018年,公交车要突破670标台,中心城区公交平均发率间隔高峰时段不超过5分钟一班。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3.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自身特点、交通需求、道路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及时调整运力规模,更好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出行需求。统筹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建设,推广人工电话、手机软件等出租汽车预约服务,逐步减少出租汽车巡游空驶里程。大力推广应用交通“一卡通”服务,应用于厦门市境域内高速收费、公交、出租、公共自行车、轮渡等交通运输领域及加油加气充电、超市消费、停车场等应用领域,逐步与全省、全国其他地区互联互通,实现公众出行消费的“一卡式”支付。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4.建立健全公交补贴机制。要加快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评估和补贴补偿制度,对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开通冷僻线路、实行低票价、减免票等产生的政策性亏损,在对公共交通企业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审核评价界定的基础上,给予合理补偿。同时要加强公交运营企业管理,提升公交服务的安全与质量水平。2016年,一是对海沧公交898公交线路、海沧农客826、827、828公交线路按季度新线路补贴累计277.5万元;二是对空港快线运输公司开通的厦门机场至海沧嵩屿旅游专线进行第二年度20万元补贴。对公交票价改革财政补贴、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及营运补助,在公共交通企业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审核评价界定的基础上,按年度给予合理补偿。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三)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管理

  1.实施治堵综合整治工程

  (1)全面排查交通拥堵路段。要组织相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交通微循环及内街内巷等的全面排查,对存在拥堵情况的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基础台账,并使用地图标注的方法予以明确,全面掌握拥堵分布的总体情况和具体明细。抓好各交通拥堵点(段)的分类排查,从标志标线、交通信号、交通违法、停车场设置、道路施工、管线破路维修、道路条件、路网缺陷、场站布局等方面,对应列举拥堵成因,并分类建档。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规划分局

  (2)落实堵点整治工作责任。按照“一点(段)一方案”的要求, 提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具体改造方案、改造计划,并明确改造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推进城市重要主次干道拥堵节点交通治堵设计,解决拥堵节点的信号灯配时、人行过街斑马线、渠化岛以及交通流组织混乱问题。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城市重要交叉路口的拥堵问题,通过地下、地面、地上三个空间的综合利用及与四周建筑物的衔接,实现交叉路口的空间整合、商业开发和人流、车流的分离。2016年规划分局联合交通局完成《海沧大桥交通改善方案研究》解决拥堵节点,完成对海沧大桥的交通改善工程。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

  2.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建设、完善区级交通指挥中心,着力实施《海沧区智能交通系统一期工程》规划,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基础工程、组织工程、科技工程三大工程建设,积极打造全国领先、具有示范意义的智能交通系统。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共享,提高排堵保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路口和路段交通检测设备,借鉴先进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理念,设计科学的配时方案,逐步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信号联网控制,有效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要依托“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等平台建立出行信息服务系统,适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提示,通报曝光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和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图像、网络有图文,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2016年底完成区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打造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分级应用、灵敏高效的公安交通指挥体系。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区经信局

  3.强化交通秩序管理。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能力。加强城市中心区重要路口、重点部位、交通枢纽以及商业场所、学校、医院周边的交通组织和交通秩序管理,加大信号灯以外区域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占道施工重要节点、时段的管控。海沧要全力争创2016年模范城市交通管理县(市)单位,大力提升城区交通规范管理水平并努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

  由区道交办牵头建立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畅通城市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相关部门职责衔接。区建设、市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城市道路智能交通建设管理,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防护设施管理,抓好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区交通局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支持和配合。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

  (二)严格督查考核

  把畅通城市建设纳入“三比一看”重要内容,于每年4月15日前向市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畅通城市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项目。区畅通城市三年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

  责任单位:区道交办、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公安分局

  (三)加大政策支持

  要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在相关专项假设资金、债券、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整合交通综合交通相关项目,推行PPP模式等方式,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要设立绿色通道,简化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设计的用地、规划、建设审批。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国土房产分局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倡导文明出行理念,引导市民形成良好出行习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畅通城市建设。教育局和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交通文明教育活动,夯实国民交通安全素质基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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