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17-01-2012-026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2〕2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10
- 内容概述:关于港区囷瑶工业用地“招拍挂”1号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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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厦府办〔2011〕86号)规定,对港区囷瑶工业用地“招拍挂”1号地块建设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房屋征收部门:厦门市海沧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联系电话:6051451
二、征收实施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大街29号;联系电话:6082809
三、征地方案批准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海沧区2009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09〕62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海沧区2009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0〕316号)
四、征收范围:以厦府地〔2011〕34号文实地放样为准。征收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请按厦府办〔2011〕75号文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征收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六、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厦门市海沧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所报的港区囷瑶工业用地“招拍挂”1号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七、被征收房屋的用途和土地使用权性质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调查、认定的为准。
八、请有意参与本征收项目评估的评估机构,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征收工作点报名。
征收工作点:青礁村青兴路88号后。
联系电话:3621399
特此公告。
附件: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