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7-01-2012-026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2〕2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10
  • 内容概述:关于港区囷瑶工业用地“招拍挂”1号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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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港区囷瑶工业用地“招拍挂”1号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 AI阅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0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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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厦府办201186号)规定,对港区瑶工业用地“招拍挂”1号地块建设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房屋征收部门:厦门市海沧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联系电话:6051451      

  二、征收实施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大街29号;联系电话:6082809

  三、征地方案批准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海沧区2009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09620)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海沧区2009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0316)

  四、征收范围:以厦府地201134号文实地放样为准。征收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请按厦府办201175号文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征收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1231日止。

  六、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厦门市海沧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所报的港区瑶工业用地“招拍挂”1号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七、被征收房屋的用途和土地使用权性质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调查、认定的为准。

  八、请有意参与本征收项目评估的评估机构,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征收工作点报名。

  征收工作点:青礁村青兴路88号后。

  联系电话:362139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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