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厦海政〔2012〕22号《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佳福花园一期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征收期限至2012年5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至2012年6月30日即将届满。根据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同意,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13年5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3年6月30日。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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