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厦海政〔2012〕140号“关于海沧南部工业区开发用地(坪埕村)建设用地房屋征收公告”及其延期通知,征收期限至2013年6月30日即将届满。根据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厦府办〔2011〕86号文及市有关规定精神,依拆迁人申请,经本府研究,决定将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14年6月30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4年5月31日。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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