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日前,海沧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该街道已依法征收并履行完成相关法律手续的两栋房屋(具体为:温厝社375号,房主陈亚炮;温厝社373号,户主康少汉)因受部分村民阻挠,无法正常拆除。为此,特授权你局会同海沧街道办事处,于近期依法对上述房屋实施拆除。你局要完善拆除工作方案,确保拆除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如在拆除过程中遇有村民阻挠,你局要及时对接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并保全相关证据材料。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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