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屿街道办事处:
根据厦府〔2014〕372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做好嵩屿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区政府出资500万元资金,成立厦门嵩屿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授权你办事处代表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制定、修改其国有独资企业的章程,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应职责。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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