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1-00-2017-027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7〕19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21
  • 内容概述: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村)建设用地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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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村)建设用地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12-2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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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厦海政〔2016〕第 229 号征收通告,“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征收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即将届满。根据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厦府办〔2011〕86号文及市有关规定精神,依拆迁人申请,经本府研究,决定将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8年11月30日。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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