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1-00-2018-026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8〕20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9
  • 内容概述:关于龟山纵一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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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龟山纵一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12-1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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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龟山纵一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厦海政〔2015〕167号)及延期通告(厦海政〔2018〕102号),征收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即将届满。经本府研究,决定将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0年1月31日止。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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