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1-00-2018-028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8〕20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9
  • 内容概述: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海沧段嵩屿街道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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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海沧段嵩屿街道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12-1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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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海沧段嵩屿街道范围内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通告》(厦海政〔2017〕152号)及延期通告(厦海政〔2017〕205号)、(厦海政〔2018〕84号),征收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期满,最后搬迁期限至2018年11月30日期满。经本府研究,决定将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9年5月31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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