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1-00-2019-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9〕2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19
  • 内容概述:关于东孚诗山北路东段道路工程用地范围(寨后村)建设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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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东孚诗山北路东段道路工程用地范围(寨后村)建设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2-2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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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关于东孚诗山北路东段道路工程用地范围(寨后村)建设用地房屋征收的通告》(厦海政〔2014〕101号)的房屋征收期限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经研究,决定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9年5月31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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