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关于东瑶西路(东孚西二路-豆青南路)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厦海政〔2018〕114号)的房屋征收签约期限于2019年4月30日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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