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湖路(CBD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厦海政〔2018〕109号)及延期通告(厦海政〔2018〕199号),征收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即将届满。经本府研究,决定将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0年1月31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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