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1-00-2019-025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19〕16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7
  • 内容概述: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东孚街道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东孚街道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12-2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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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东孚街道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厦海政〔2017〕14号)的房屋征收期限至2020年1月31日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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