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11-00-2020-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2020〕2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6
- 内容概述:关于海沧东屿经营性“招拍挂”1号、2号、3号地块项下零星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海沧东屿经营性“招拍挂”1号、2号、3号地块项下零星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3-16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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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厦府办〔2016〕22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确定海沧东屿经营性“招拍挂”1号、2号、3号地块项下零星用地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海沧区2010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0〕508号)等文件载明范围为准(详见附图)。现将确定后的征收范围予以公布。
该项目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实施以下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
特此公告。
附件:海沧东屿经营性“招拍挂”1号、2号、3号地块项下零星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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